正确答案: D
审理再审案件的法院可能是案件的原审法院,也可能是案件的原上诉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
题目: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且确有错误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以选项A错误。审判监督程序不是第一、第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它只是人民法院依法纠正确有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所以选项B错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所以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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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刘某患阑尾炎住院手术,在动手术时医生误将其卵巢当作阑尾切去。刘某追究医院责任时,医院指出:该院大门背后贴的“患者须知”,规定凡来本院治疗的患者在治疗中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负担,故医院不予承担责任。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该格式条款免除院方责任,排除了患者主要权利,无效
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选项A正确。合同中关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所以选项B、C错误。对于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提供一方有提请对方注意的义务。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但没有提交有关证据、依据。开庭时市政府提交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市政府办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提交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省政府应撤销市政府的行政行为
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解析:本题考核被告的举证规则、行政诉讼判决。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行政行为。
[多选题]2013年8月4日,某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市纺织总会2012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总会不仅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2万元,还擅自将已经代扣代缴的5.3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少申报的方法隐瞒了下来。2013年8月11日,市地税稽查局向该纺织总会下达了补缴个人所得税5.36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和将对其应扣未扣及已扣少缴的税款分别处1倍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根据该纺织总会提出的听证要求,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8月15日下达了罚款9.38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2013年8月30日,该市纺织总会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地税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处罚。该纺织总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下列有关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市纺织总会应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市地税局稽查局书面提出听证
若市纺织总会放弃听证权利,则市地税局稽查局可以不组织听证
若市地税局稽查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对市纺织总会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解析:1.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及其他参与听证的人员违反听证秩序,听证主持人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责令其退出听证会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前款规定严重行为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2.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缴纳罚款并不是申请复议的前置程序。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税务行政复议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所取得的有关材料,不得作为支持被申请人有关征税行为的证据。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3.本题考核缺席判决。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4.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本题可以以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也可以以不作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
[多选题]潘某、苗某、任某、顾某四人合资兴办了豪俊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潘某占其中的50%。苗某占30%,任某占10%,顾某占10%。公司在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作出决定和规划。2013年公司因国外订单骤减,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豪俊公司向其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在2013年2月11日受理了破产申请。
解析:1.本题考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本题中,股东潘某收到通知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那么其应该在2013年1月31日之前作出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2.本题考核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是股东提起解散诉讼的理由。3.本题考核破产财产。豪俊公司租用宏达公司的汽车属于宏达公司的财产,豪俊公司借用唯实公司的机器设备属于唯实公司的财产,都不属于破产财产。4.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单选题]某甲意图杀害某乙,晚上乘某乙在打谷场上看电影时,向某乙坐的地方开了一枪,结果打死一人,打伤一人。根据《刑法》规定,甲的行为属于()。
想象竞合犯
解析: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也就是以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一个行为,侵害了数个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数次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某甲这一杀人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
[多选题]李蒙诉其子李前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支付赡养费。经审理,法院判决李前支付,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承办该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将法律文书交执行组织执行
如果李前对执行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解析:本题考核执行中止的情况。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中权利人死亡的,属于终结执行的情况。选项A错误。被执行人死亡的必然导致执行终结,如果被执行人有遗产可供执行的,还要执行。选项C错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医药费的案件,承办该案的审判组织将法律文书移交执行组织由其直接移交执行,不需要当事人申请。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