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及时通知对方
题目:《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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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债权人吴某下落不明,债务人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王某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
吴某承担
[单选题]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千克西瓜,单价为0.6元/千克。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千克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
就已给付的500千克西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就未给付部分则可
[单选题]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抵消自()时生效。
通知送达到对方的时间
[单选题]合同履行适当的情况不包括()。
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
[单选题]关于抗辩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抗辩权是债务人在法定条件下对抗权利人支配权而延迟履行债务的权利
[单选题]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先履行抗辩权
[单选题]适用抵销的条件不包括()。
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不同种类
[多选题]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有()。
全面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