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建设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制度 要优化律师队伍结构,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 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推进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跨部门交流

题目: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法治专门队伍"的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具体要求包括:()

解析: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是:(1)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一是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二是要推进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跨部门交流。三是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设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制度,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法治专门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因此AD项正确。(2)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二是要优化律师队伍结构,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三是要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因此B项正确。(3)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一是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法治人才培养的首位。二是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建设。三是着力培养造就优秀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四是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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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
  • 基本国策

  • 解析: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4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 [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 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解析:本题考查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甲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因此,不存在和前罪构成累犯的问题。根据《刑法》第65条、第66条的规定,乙、丙构成一般累犯,丁构减特别累犯。

  • [多选题]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不予许可?()
  • 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

    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的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有事实表明存在串供、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危害证人人身安全可能的

  • 解析:本题考查对非律师辩护人权利的限制。《高检规则》第48条第3款规定:"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予许可:(一)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的;(三)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四)有事实表明存在串供、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危害证人人身安全可能的"。故此,答案为ABCD。

  • [单选题]下列有关国家赔偿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在分析国家赔偿要件时,区分执行职务行为与非执行职务行为的标准是综合的

  • 解析:对因逮捕被羁押的人的赔偿实行结果归责制度,而对刑事拘留的赔偿采用违法归责制度,《国家赔偿法》并未改变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故选项ABC错误。

  • [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况商场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甲故意隐瞒手表的内在瑕疵而将该手表卖于乙,乙发现后撤销了该手表买卖合同,乙因此遭受路费损失及误工损失100元

  • 解析:甲故意隐瞒手表的内在瑕疵而将该手表卖与乙,乙发现后撤销了该手表买卖合同,乙因此遭受路费损失及误工损失100元。此种责任为合同撤销后的责任性质问题。依民法原理,此种责任为缔约过失责任。商场出售的商品不合格,顾客要求退货的.此种责任为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商场的保安人员怀疑某女士盗窃商场内出售的货物,而对该女士非法搜身,此种责任构成侵权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顾客要购买摆放在商场橱窗内的展示品,而商场以该展示品不出售而予以拒绝的,在此情况下,展示品并非出卖品,商场的拒绝行为为合法行为,不构成责任承担。

  • [多选题]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上海,2013年7月2日纽约港装货,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问题。货物于2013年7月2日装船,但是外包装有破损。乙公司向船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乙公司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乙公司据此从银行取得了货款。货物到达上海港后,甲公司发现,电脑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电脑亦受到损坏,遂向船方提出索赔。船公司出示了乙公司提供的保函,认为该事应由乙公司负责,并建议甲公司凭手中的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 下列关于乙公司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乙公司应对船公司承担责任

    乙公司应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解析:1.考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保险的法律效力。如保险合同有约定,甲公司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向船公司索赔和向乙公司索赔。如保险合同无约定,甲公司可向船公司或乙公司索赔。但是在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向甲公司赔偿后,就代位取得向船公司索赔的权利,甲公司并不能获得多倍赔偿。 2.考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规则。乙公司应承担责任。因为乙公司作为托运人,在交付的货物包装有问题的情况下,以保函换取了清洁提单,即对承运人承担了保证货物品质的责任。乙公司应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没有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适用,并且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的缔约国,这两个条件使《公约》对该合同产生拘束力。根据《公约》第35条的规定,卖方有义务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包装方式对货物进行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否则视为与合同不符。 3.考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规则。船公司应承担责任。因为船公司出具了清洁提单,有义务将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交给收货人。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的,该保函仅在船公司和托运人之间生效,船公司不得以保函对抗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人。 4.考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根据《海商法》第243条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货物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如保险合同中无特别约定,保险公司依据《海商法》第243条的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应在承保范围内向甲公司赔偿,并代位取得向船公司索赔的权利。

  • [单选题]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2013年10月回国为父母购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王某办理所购房产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的,可凭其护照证明其身份

  • 解析:本题需注意: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仍然是中国公民,不适用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规定。A项考查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入境。《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件入境。"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不是外国公民,入境时不需要申请办理赴中国的签证,凭我国护照等有效入境出境证件即可入境,A项说法错误。B项、C项均考查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4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王某办理所购房产登记属于财产登记事务,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身份,并不一定要持有身份证方可办理,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D项考查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出境。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因此,对于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如果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则不准出境,并非不区分情况一律不准出境,D项表述过于片面,说法错误。

  • [多选题],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

  • 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条第2款,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A选项中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1条,BCD选项中的行为都是该条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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