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一切法律的制定都必须有宪法的依据,否则无效
题目:下列关于宪法和法律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这说明宪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但是,宪法也是法,它与普通法一样,具有法的一般特征,无论是形式意义还是实质意义上的法律,宪法与法律首先具有共同的基础与特点:①宪法与法律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物质文化形态;②宪法与法律都是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③宪法和法律都以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来确认和保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④宪法和法律一样具有制裁性等。因此,选项AB是正确的。同时,宪法又以其自身的法律特征,表明居于根本法的地位,起着根本法的作用,从而区别于其他普通法律:①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着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②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一方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另一方面,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第一,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第二,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我国《宪法》第5条第2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并非一切法律的制定都必须有宪法的依据,宪法与普通法律的调整对象不尽相同。事实上,在任何国家中,都存在无"宪法依据"的普通法律。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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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与乙是邻居,因生活上的纠纷发生口角,甲情绪很激动,声称不让乙好活,并立刻去小卖部买了一把水果刀,乙担心甲会加害自己,便在甲回来的路上打伤甲,导致甲手臂和腿骨骨折,一个多月没法行走。对乙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故意伤害
解析: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乙根本没有面临正在发生的侵害,因此是故意伤害。
[多选题]甲因殴打乙被某县公安局处以拘留10天的处罚,甲不服诉至法院。在诉讼期间某县公安局将拘留改为罚款500元,甲申请撤诉。下列哪些事项是法院准予甲的申请应符合的条件?()
某公安局改变处罚决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某公安局把改变处罚决定书面告知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
甲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作为第三人的乙无异议
解析:考查撤诉。四项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
[单选题]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6月10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解析: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代理权限内,以当事人的名义进行行政诉讼行为的人。按照产生代理人的依据不同,可将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产生代理人的原因和范围是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委托代理人必须要有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本案中,李某妻子既不符合法律关于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的规定,也没有得到李某的委托授权成为委托代理人,所以李某妻子不能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A项不当选。B项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的相关规定,要成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必须满足与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一条件。判断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般由三个要件构成:(1)存在一个行政行为;(2)第三人在法律上有应当受到保护的权益;(3)第三人的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影响(因果关系)。本案中的王某作为宣告无效请求程序的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是一个行政行为,对王某的专利权的相关利益会产生影响,因此,王某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基于以上两点理由,B项当选。C项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本案是专利行为诉讼,应当适用上述《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即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是3个月,不是60日。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条规定说明复议前置的情形需要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本题中,原告针对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这个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涉及专利申请的救济。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可知,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为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可以直接起诉。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