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题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申请人应提交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是()。

解析: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申请人应提交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有:①原《国有土地使用证》;②《转让合同》;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凭证;⑤《房屋所有权证》等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⑥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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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由()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可以用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企业用地。
  • 国务院

  • 解析:国家授权经营是指国家根据需要,将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并发给经营管理授权书的行为。

  • [单选题]调查人员在接收土地登记人员转来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文件后,应()核实宗地原土地登记情况。
  • 现场

  • 解析:调查人员在接收土地登记人员转来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申请文件后,应现场核实宗地原土地登记情况,调查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的行为及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调查、核实各种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填写到地籍调查表上。

  • [单选题]宗地合并、分割、()时,宗地形状会改变,这时宗地必须赋以新号。
  • 边界调整

  • 解析:在长期的地籍管理过程中,一个宗地号对应着惟一的一个宗地。宗地合并、分割、边界调整时,宗地形状会改变,这时宗地必须赋以新号,旧宗地号将作为历史,不复再用,新宗地赋予新号。

  • [单选题]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
  • 18-4,18-5

  • 解析: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如: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块宗地,则编号为18-4,18-5。

  • [单选题]6号宗地与4-2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4-3,如果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
  • 14-3

  • 解析: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题中,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最小宗地号为14,加支号即为14-3。

  • [单选题]因行政界线区划变化引起界址点号变更,应取消(),按新地籍街坊界址点编号原则,编界址点号,并加盖"变更"字样印章。
  • 原宗地界址点号

  • 解析: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宗地界址点号不变。因行政界线区划变化引起界址点号变更,应取消原宗地界址点号,按新地籍街坊界址点编号原则,编界址点号,并在原宗地界址点编号上加盖"变更"字样印章。

  • [单选题]进行城市旧城改造道路拓宽时,需用软件对新测的电子地图进行修改,并将变更的数据进行试入库,如果检查出错误,软件系统会自动给出(),并指出错误的情况。
  • 检查报告

  • 解析:进行城市旧城改造道路拓宽,将变更的数据进行试入库时,如果检查出错误,软件系统会自动给出检查报告,并指出错误的情况,然后再进行人工修改(一般是属性输错,或宗地的界址点输错等)。

  • [多选题]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包括()。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 [多选题]下列各项属于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有()。
  • 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国有土地租赁批准文件

  • 解析: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有:①国有土地租赁批准文件;②《国有土地租赁合同》;③建设用地批准书;④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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