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应当依据中国法律认定因斯有民事行为能力,其订做家具的合同有效
题目:1998年8月,自称奥地利人的因斯向某家具店订做一套高级组合家具。该店按照因斯的要求完成全套家具的制做后要求因斯付款提货。因斯拒绝付款,称奥地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4岁,自己只有22岁,所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订做家具的合同无效。明光家具店诉诸法院。经查,因斯为无国籍人,曾在英国、奥地利、匈牙利住过,其中在奥地利居住的时间最久,但因斯并未在任何国家定居,也没有住所。1995年底因斯来到中国,此后一直在中国居住。下列表述哪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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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发生碰撞,损害赔偿适用()。
船旗国法
[单选题]王某去日本留学,在日本准备与其韩国女友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该婚姻应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日本法律
[多选题]我国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有如下规定:()。
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则适用我国法律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其行为是在定居国所为,则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多选题]我国某甲公司与一设在我国的美国的某一子公司在加拿大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地在日本,后因为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我国的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除了我国法院外,还有哪国法院有管辖权()
日本法院
加拿大法院
[单选题]中国籍公民齐合与华侨王新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数年后齐合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齐合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离婚。《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齐合在我国法院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受理,齐合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有权管辖,C是正确选项。
[多选题]两甲国人在中国准备离婚,两人的共同经常居所在乙国。关于法律适用,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如两人选择去中国某法院离婚,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如两人协议离婚,但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乙国法律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离婚。依《法律适用法》第26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A项错误,当事人的选择是有范围限制的。依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两人去中国法院离婚,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B项正确。同样依第26条,两人协议离婚,但没有选择法律,应适用两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即乙国法律,而不是甲国法,C正确。同样依第26条,两人是可以选择一方的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而不是共同的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