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A.甲某,男,1985年3月28日出生,在1999年4月2日至2001年3月25日,多次与幼女乙某、丙某、丁某发生两性关系,并导致丁某怀孕 B.甲某强奸乙某之后,乙某因为害怕张扬出去影响自己的声誉,没有告发。甲某则以将此事告诉其男友相要挟,多次逼迫乙发生性关系。乙某忍无可忍,向司法机关告发
题目:下列哪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条、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选项A中,甲已满14岁,幼女与之发生性关系虽属自愿,但由于甲与三位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导致其中一人怀孕,已经不属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应追究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选项B中,甲第一次强奸乙,已构成强奸罪,后又以将此事告诉其男友相要挟,对乙施加精神上的强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同样构成强奸罪,甲的行为属于强奸罪的连续犯。选项C中,甲虽有与乙性交之故意,但是没有采用强制手段,并在乙斥责后下跪道歉,并求乙某不要告诉他人,因此其行为不构成强奸罪。选项D中,甲采用殴打等强制行为撕扯戊某的衣服,在戊某的乳房上乱摸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而不构成强奸罪。甲某虽对乙、丙、丁表示要和戊某发生性关系,但从其后的行为看,仅仅是犯意表示,不能认定为具有强奸的故意。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司机甲某开车送局长乙某由A市去B市的途中,没有驾驶执照的乙某提出要过把“车瘾”,甲某就让乙某驾驶。乙某由于驾驶技术不精,将同方向行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倒,导致摩托车上一对夫妻当场死亡。乙某在驾车撞死人后,既不抢救伤员也不报警求助,迅速开车离开肇事现场。然后令甲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声称该起事故是甲某造成的。
对乙某的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适用刑罚
甲某构成包庇罪
甲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共犯)和包庇罪
解析:甲某属于刑法第310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的包庇行为。
[多选题]下列哪种情形不得适用缓刑()
某甲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某甲因为无钱购买毒品吸食,情急之下,乘人不备,夺取一位老太婆的手提包就跑(包内财物价值4000元),被当场抓获,依法应当判处2年有期徒刑
解析:关于D.选项,因吸毒而犯罪,在毒瘾未戒除时,往往认为不具备“不致危害社会”的假释条件。
[单选题]下列哪种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
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
解析:参见法定数罪并罚的特殊情况。
[单选题]下列哪个不属于洗钱罪的行为方式?()。
协助将资金从本省汇往外省的
解析:本题考查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参见《刑法》第191条。
[多选题]下列行为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有:()
甲未经许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
乙买卖进出口原产地
丙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
丙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经营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参见《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多选题]张某是一名房地产公园的员工,但张某对自己以前的大学同学谎称自己是某银行职员,银行交给自己的办卡工作指标无法完成,于是大学同学帮助张某轻易地得到了5张他人的信用卡及身份资料,然后张某开始疯狂透支取现。关于张某的行为,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属于《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
解析:本题考查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认定。参见《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4项,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多选题]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空间等服务,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行为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依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年内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未经行政处理,累计数额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解析:题考查侵犯知识产权罪犯的具体认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多选题]关于货币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伪造是模仿真实的货币,即存在与所造的假币相对应的真货币;变造则是对真正货币本身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改变其面值、含量的行为
将报纸或者书籍等剪下来的假币卖给他人的,成立诈骗罪,而非出售假币罪
解析:参见《刑法》第170~17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