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批评、建议权 申诉权 控告、检举权

题目:根据我国《宪法》第41条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公民的监督权?()

解析:考查公民的监督权。我国现行《宪法》第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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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俄罗斯人甲某乘坐北京开往莫斯科的国际列车(注册地为我国)经过蒙古国境内时,将一日本人打死,对甲某的行为我国司法机关无权管辖

  • 解析:A选项,国际列车不属"浮动领土",不能依据属地原则管辖。B选项,是"可以"而不是"应当"。C选项,是"可以不予追究",而不是无权管辖。D选项,劫机犯罪属于国际犯罪,我国可按普遍管辖原则予以管辖。

  •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折抵或计入刑期?
  • 被告人被逮捕的期间

    保外就医期间

    经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其在监外期间

  • 解析: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监视居住不剥夺人身自由,故不能折抵刑期。经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其在监外期间计入刑期以内。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的监外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对于在居住地犯罪或经批准离开居住地后又犯罪的,从其被准予监外执行之日起至犯新罪后新判决执行前这段时间,应视为所服前罪判决的刑期。但是,在此期间,如前罪判决已执行完毕而尚在羁押的,其羁押日期应折抵新判决判处的刑期。对于监外执行的罪犯擅自离开居住地到外地犯罪的这段时间,不得计入服刑期。

  • [单选题]甲等人买两辆卧铺大客从事长途客运。在春运中,两车载120名民工从广州往湖南返乡过年。甲等人向每位乘客收取了180元至200元车费,已经高出平时车费2倍的价格。行驶途中,两车10余名司乘人员又以"补票"名义,要乘客按路途远近每人再补100元至200元车费。稍有不从者便遭打耳光、拳打脚踢,再不从者则被撕扯衣服强行搜身。时值深夜,已无他车可乘,多数乘客怕挨打,只好掏钱"补票"。甲等人的行为构成:
  • 强迫交易罪

  • 解析:《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甲等人在从事客运活动中使用暴力向每位乘客强行索取100元至200元的"补票"费,大体还是限定在交易的范围内,属于强迫交易性质。

  • [多选题]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的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捡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部砸去,致丙当场死亡。案发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是将甲、乙二人移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则以下做法正确的有:()

  • 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

  • 解析:1.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高检规则》第3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 2.本题考查辩护人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根据《高检规则》第48条的规定,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被委托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因此A、B、C、D均属于可以查阅的范围。 3.本题考查不起诉的问题。本案主要的干扰项为A项。法定不起诉,要求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存在自由裁量和进行选择的余地;酌定不起诉,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面考虑,自由裁量,经过选择后作出的决定。本案中,乙被迫帮助甲作案,应该酌情考虑。法定不起诉,是法律的一种硬性规定:酌定不起诉,是法律的一种弹性规定。法定不起诉的条件是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贸。法定不起诉决定的作出必须经过检察长的同意,由检察长决定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作出,必须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4.本题考查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依据《高检规则》第409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 在二审中,关于乙、丙的诉讼权利,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 乙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丙有权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 解析:1.本题考查二审全面审查原则以及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刑诉解释》第31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注意在本案中除了死亡的上诉人甲以外,还有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故即便在审查后查明甲构成犯罪,仍不能终止审理,因为乙也是上诉人之一。 2.本题考查全面审查原则,讯问被告人的程序,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条和《刑诉解释》第309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无论是否全体被告人提起上诉,均应当报送全案的诉讼案卷和证据,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199条规定,讯问同案审理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必要时,可以传唤同案被告人等到庭对质。故B项正确。根据《高检规则》第434条的相关规定,公诉人可以宣读未到庭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书面陈述、证言、鉴定结论及勘验、检查笔录。故C项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38条的相关规定,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1名辩护人不得为2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故D项错误。 3.本题考查辩护以及被告人出庭的问题。《刑诉解释》第316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刑诉解释》第323条第1款第3项规定: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刑诉解释》第323条第2款规定: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所以C、D均错。 4.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根据《刑诉解释》第3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 [多选题]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零部件,约定贸易术语为"CIF(Incoterms2010)"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甲公司应当办理零部件的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责任

  • 解析: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CIF术语下,卖方有义务为买方订立运输合同。因此,甲公司有义务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故A项正确。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CIF术语自货物按照上述规定交付之时起,买方要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失的全部风险。因此,风险自"船上交货"时转移,而不是"越过船舷"时转移。故B项错误。CIF(成本、保险费、运费)即由出卖人办理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故C项正确。依《公约》第42条第(1)款,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因此,如果该批设备侵害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D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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