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甲公司持有丁公司40%的投票权,其他十二位投资者各持有丁公司5%的投票权,股东协议授予甲公司任免负责相关活动的管理人员及确定其薪酬的权利,若要改变协议,须获得三分之二的多数股东表决权同意。但是由于甲公司确定股东协议条款赋予其任免管理人员及确定其薪酬的权利,足以说明甲公司拥有对丁公司的权力
题目:下列关于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权力的判断中,正确的是()。
解析:选项A,根据甲公司持有股权的绝对规模和其他股东持有股权的相对规模,甲公司拥有对乙公司的权力;选项B,单凭甲公司持有投票权的绝对规模和其他股东持有投票权的相对规模,甲公司不拥有对丙公司的权力;选项D,只要其他两位投资者联合起来就能够阻止甲公司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足以得出甲公司不拥有戊公司权力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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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2014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乙公司80%的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4年乙公司从甲公司购进A商品100件,购买价格为每件2万元。甲公司A商品每件成本为1.5万元。2014年乙公司对外销售A商品70件,年末结存A商品30件。2015年乙公司对外销售上述A商品20件,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年末存货中包括从甲公司购进的A商品10件,A商品每件可变现净值为1.3万元,A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的期末余额为7万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2015年年末甲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该项业务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万元。
1.75
解析:2015年12月31日,因结存存货每件可变现净值1.3万元小于销售方每件成本1.5万元,所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结存存货的账面价值=10×1.3=13(万元),计税基础=10×2=20(万元),2015年12月31日因该项业务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13)×25%=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