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B、美籍华人律师宋某 D、该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题目:王某、赵某委托的辩护人不能是()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了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和外国人不能担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被委托成为辩护人。因此BD两项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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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审理赵小龙故意杀人一案的审判员周某违规会见了赵小龙的辩护律师,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周某回避

    检察人员李某担任王小虎涉嫌贩毒一案的证人,王小虎有权要求李某回避

    检察人员郭志是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主犯郭其的哥哥,郭志应当自行回避

  • 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法定理由。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

  • [单选题]在某大学的一次《刑事诉讼法》讨论课上,班上的不少学生对简易程序都谈了自己的理解。请回答问题。
  •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见,对于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可见,简易程序虽然简化了普通程序中的一些内容,但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必须保障,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的规定重新审理。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9条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除外。可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D项错误。

  • [多选题]下列情况符合立案条件,可以刑事立案的是()。
  • 丈夫王某杀掉妻子李某后逃逸

    在地下通道发现一具女尸,经法医鉴定为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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