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行使不安抗辩权
题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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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
合同的消灭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向乙供应钢材,应于2001年9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9月7日付款。到了8月甲得知乙财产状况恶化,已经欠很多家公司的到期货款没有还。认为乙无支付货款之能力,便向乙提出怀疑其支付不能的合理证据并要求解除合同但乙不同意。基于上述因素,甲于9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乙要告甲违约。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单选题]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
同时履行抗辩权
[单选题]合同更新为双方的法律行为,其成立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须新债务与旧债务的性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