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E
对甲某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6万以上30万以下罚金
题目:纳税人甲某2008年度进行两次虚假税务申报,少缴税款共4万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期的8%,均受到行政处罚。2009年上半年公司应纳税40万,甲某又通过虚假申报少缴税款2万元。税务机关追缴时,甲某带领全体员工暴力抗拒追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该三次偷税行为被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根据上面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对于甲某的偷税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偷税罪的认定和量刑。两年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又偷税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所以选项ABD错误,选项E正确。刑罚不能代替行政处罚,所以选项C错误。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继续向债务人提供了100万元的货物,未能及时收到货款而形成债权
解析:本题考核抵销权。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所以选项B错误,不具备“除外事m”。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所以选项C错误。
[单选题]赵某在某区经营自制熟食已经有一段时间,因其所作熟食味道独特,食客颇众。但区卫生局接到举报称赵某在所制熟食中加入了“鸦片”,遂决定对赵某展开调查。赵某得知后,欲起诉卫生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卫生局要调查赵某的决定行为是尚未成熟的行为,未对赵某产生实际影响,因此是不可诉的,由其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调查未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产生实质影响,所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单选题]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解析:本题考核执行董事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所以选项A错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 东过半数同意。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所以选项B错误。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最终是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的。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造成乙公司财产损失,乙公司的下列主张可以得到支持的有()。
将该损失作为共益债务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弥补该损失时,主张管理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及管理人的更换。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当转让他人财产或者造成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导致他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不足弥补损失,权利人向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主张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B、C正确,选项A、D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管理人。所以选项E错误。
[多选题]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与自然人张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身为某演艺明星,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投资权益,张某每年给付李某一定的酬劳。后甲、乙、丙和李某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李某(实为张某)以现金出资40万元。(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留待以后年度分得利润后再补足。(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各认缴15%。
解析:1.本题考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的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2.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相关规定。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出资限额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出资,乙的行为实际就是抽回出资。所以选项C正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三)》,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所以选项D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所以选项E正确。3.本题考核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后果。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如果实际出资人以其享有实际股东权利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法院应当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若受让人受让该股权时是善意的且以合理的价格受让,那么该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该股权,实际出资人的请求得不到支持,但是实际出资人有权向名义股东请求赔偿,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4.本题考核公司决议瑕疵的诉讼。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利害关系人的争议属于财产争议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解析:选项BD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条件。
[单选题]甲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007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费用。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008年1月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拟设立的物权设立时间为()。
2007年11月21日
解析:本题中,当事人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2007年11月21日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