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C、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即使时间短也构成犯罪

题目:某国有企业会计吴某于1999年4月20日偷偷从单位拿出10万元购买体育彩票。1999年4月27日,吴某的彩票中了特等奖,获利500万元。吴当天就将10万元还给单位。关于吴某的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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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对于甲在新刑法生效以前实施的某一行为,新刑法认为是犯罪,而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法院宣告甲无罪,这在本质上坚持了()
  • 罪刑法定原则

  •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之一就是禁止重法溯及既往。题干中的情形是对禁止重法溯及既往的贯彻,同样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 [单选题]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2万元价格卖给他人。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
  • 法律认识错误

  • 解析:刑法中的错误可以分为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所谓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以及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处罚所产生的错误理解。甲误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法律上的犯罪行为,但不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

  • [多选题]吴某因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4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下列哪些做法不能适用于吴某()
  • 假释

    缓刑

  • 解析:累犯的法律后果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应当从重处罚。

  • [单选题]甲欠乙10万元久不归还,乙反复催讨。某日,甲持凶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伤,迫乙交出10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抢劫罪

  • 解析:欠条作为债权凭证,是一种财产性利益。行为人用暴力手段抢回欠条、逼迫被害人填写虚假的收条,行为人的暴力行为消灭了债务,使自己的财产消极增加,既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其人身权,具有当场取财性,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甲行为成立抢劫罪,并且是入户抢劫,非法侵人住宅的行为被抢劫罪所吸收,不另外单独定罪。

  • [单选题]若石某被抓获后在被刑事拘留期间伙同犯罪嫌疑人施某逃跑,逃跑过程中打伤了监管人员(致其重伤),但最终未逃跑成功。二人构成
  • D、脱逃罪和故意伤害罪从一重处罚

  • 解析:《刑法》第316条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317条第2款规定,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脱逃的方法很多,有秘密逃跑的,有公开逃跑的,有使用暴力逃跑的,有未使用暴力逃跑的,等等。该罪的犯罪结果是破坏监管秩序。注意,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逃跑行为就可以构成本罪。在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脱逃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应按处理牵连犯原则,从一重罪处罚,不定为数罪。因此,本题应选D。

  • [单选题]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单位可以成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主体

  • 解析:应当说,本题是相对简单的,主要考的是法条记忆。《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据此,单位是可以成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主体的,故A选项正确。根据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必须达到“数量较大”,因此,B选项是不正确的。C选项中,需要注意的是,运输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中的运输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前者不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内运往境外。因此,C选项不正确。D选项中行为人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行为只是作为本罪的加重情节不另构成妨害公务罪。这一点和刑法第三章规定的走私罪是不同的。走私犯罪中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则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 [单选题]张相村某单身男青年党某,从人贩子石某手中花2千元人民币购得一个女子施某,打算将之作为自己的妻子,在买得施某后,党某强行与之发生了性行为,但是施某即便如此,也一直不愿和党某一起生活,党某见施某无心和他在一起,便在买得施某1个月后放走施某,不阻碍施某返回原居住地,还给了她一些路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C、党某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 解析:刑法第241条第1款到第4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该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按照施某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对党某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他的强奸行为,仍应当以强奸罪论处。故C项正确。

  • [单选题]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葵某借到H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一年后葵某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葵某某在被抓捕时,开枪拒捕,打死国家安全机关人员一名。则葵某的行为构成()
  • 间谍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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