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给予补贴

题目:张老师大学本科毕业后自愿到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教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应当依法对张老师( )。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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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花坛中种了牡丹,海棠,月季和芍药各一排花,已知,牡丹花在中间的两排中,芍药花和海棠花不相邻,海棠花不在第一排,下列关于四种花由前到后的排序正确的是( )。
  • 芍药、月季、牡丹、海棠

  • 解析:根据题干"牡丹花在中间的两排中",可以排除A项。根据"芍药花和海棠花不相邻",可以排除B项。根据"海棠花不在第一排",可以排除D项。故选择C项。

  • [单选题]在Excel工作表中,当选择( )方式时,单元格中的内容将重复多次来填充单元格所在的列,直到填满为止。
  • 填充对齐

  • 解析:选择填充对齐时,会将重复内容进行填充,直到填满,故选择A。

  • [多选题]材料: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以此得名,而短短的两句诗乃永垂于千古。在诗里表现雄壮的情绪之难,在于令人心悦诚服,而不在嚣张夸大:在能表现出那暂时的感情后面蕴藏着的更永久更普遍的情操,而不在那一时的冲动。大约悲壮之辞往往易于感情用事,而人在感情之下便难于辨别真伪,于是字里行间不但欺骗了别人,而且欺骗了自己。许多一时兴高采烈的作品,事后自己读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正是那表现欺骗了自己的缘故。《易水歌》以轻轻二句遂为千古绝唱,我们读到它时,何尝一定要有荆轲的身世。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萧萧"二字诗中常见。古诗:"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风萧萧"三字所以自然带起了一片高秋之意。古人说"登山临水兮送将归",而这里说:"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它们之间似乎是一个对照,又似乎是一个解释,我们不便说它究竟是什么,但我们却寻出了另外的一些诗句。这里我们首先记得那"明月照积雪"的辽阔。"明月照积雪",清洁而寒冷,所谓"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易水歌》点出了寒字,谢诗没有点出,但都因其寒而高,因其高而更多情致。杜诗说"风急天高猿啸哀",猿啸为什么要哀,我们自然无可解释。然而我们不见那"朔风劲且哀"吗?朔风是北风,它自然要刚劲无比,但这个衷字却正是这诗的传神之处。那么壮士这一去又岂可还乎?一去正是写一个劲字,不复还岂不又是一个哀字?天下巧合之事必有一个道理,何况都是名句,何况又各不相关。各不相关而有一个更深的一致,这便是艺术的普遍性。我们每当秋原辽阔,寒水明净,独立在风声萧萧之中,即使我们并非壮士,也必有壮士的胸怀,所以这诗便离开了荆轲而存在。它虽是荆轲说出来的,却属于每一个人。"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这一点相知,我们人与自然间的一点相得,这之间似乎可以说,又似乎不可以说,然而它却把我们的心灵带到了一个更辽阔的世界去。那广漠的原野乃是生命之所自来,我们在狭小的人生中早已把它忘记,在文艺上乃又认识了它,我们生命虽然短暂,在这里却有了永生的意味。专诸刺吴王,身死而功成;荆轲刺秦王,身死而事败。然而我们久已忘掉了专诸,而在赞美着荆轲。士固不可以成败论,而我们之更怀念荆轲,岂不正因为这短短的诗吗?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选自林庚《说(易水歌)》)   问题:   (1)文章论述的中心观点是什么.请简要概括。(4分)   (2)怎样理解"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10分)   一首诗所描写的是某一个人物,但是也能使阅读这首诗的人们产生共鸣。所以"诗人创造了诗,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它属于荆轲,也属于一切的人们"。(3分)

  • [单选题]老师很担心同一批学生在第二次参加同样的内容的人格测试时分数与上次不同,他所担心的是哪一个概念反映的内容?( )
  • 信度

  • 解析:信度是指测验结果的稳定性或可靠性,即某一测验在多次施测后所得到的分数的稳定、一致程度。它既包括在时间上的一致性,也包括内容和不同评分者之间的一致性。这里老师担心第二次测试成绩不一致,实际上担心的是信度。

  • [单选题]“中国文明有许多方面在唐宋几个世纪中达到顶峰,文化领域尤其如此……”能为该观点提供史实依据的是( )。
  • 雕版印刷术和活字印刷术的发明

  • 解析:本题考查对唐宋时期文化领域成就的理解。A项是在明朝中期:C项是在明清之际;D项是在元明时期。故正确选项是B项。

  • [多选题]简述开发历史乡土资源有哪些意义。

  • [单选题]中学生王某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李某当场没收。王某课后向李某承认错误并要求归还其手机,被李某以王某违反校规为由拒绝。李某的做法( )。
  • 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 解析:学生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权、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财产权等。财产权是指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手机属于学生的私人物品,班主任没收学生的手机不予归还,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 必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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