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E
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 歧视待遇 非歧视待遇 互惠待遇
题目:目前在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方面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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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法院地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出现变更,新法规定该法有溯及力,在这种情况下,新法颁布前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
新法
[单选题]从实践看,关于法人国籍的确定,较多的国家采用()
登记地主义
[多选题]在双边冲突规范中,指定其“范围”中应适用的法律是要通过各种连结点从而构成的准据法表达公式来实现的。最常用的准据法表述公式(系属公式)有()
行为地法
法院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
解析:常见的准据法表述公式有:(一)属人法。传统上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和住所为连结点的一种准据法表述公式。(二)物之所在地法。物之所在地法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物所在的地方的法律。常用于解决物权方面、特别是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三)行为地法。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或行为的损害结果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又分为: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侵权行为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立遗嘱地法。(四)法院地法。过去多用于解决涉外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五)旗国法。常用于解决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涉外民商事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六)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一种“主观性连结点”。又称为“意思自治原则”,是当今大多数国家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七)与案件或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单选题]美国学者凯弗斯主张法律适用应改变只作“管辖权选择”的传统制度,而代之以“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的方法,这种“结果选择”的理论最早出现在1933年的()
《法律选择过程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