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甲和乙登记结婚
题目:下列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行为包括:
解析: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是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前者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后者是在行为主体意志控制下发生的。在本题目所给的选项中,自然灾害、人的生老病死、政府扣押均属于法律事件,而结婚则属于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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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有关公法与私法的表述,哪项错误?
通常认为,宪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而诉讼法、民法、商法属于私法
解析: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很多,如主体说、利益说、调整关系说等,但一般认为,诉讼法应该是公法的范畴。所以C选项错误。
[多选题]李某将涉及其继承经常居所在美国的王某的遗产的案件诉诸某中国法院,但李某与王某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本身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李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法院应依李某与王某婚姻关系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解析:依《涉外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涉外民事争议的解决须以另一涉外民事关系的确认为前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先决问题自身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A错误,D正确。B错误,继承关系是不能由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的。C正确,李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属于先决问题。
[多选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从证券公司辞职后,因其理财经验丰富,多个朋友主动将自己的资金交给他委托其理财,总资金超过1千万,甲的行为属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丙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因其针对的对象特定.故不属于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丁为了占有他人资金,向公众谎称其为理财高手,并以委托理财的方式,承诺向客户提供高回报,吸收了巨额资金后,携款潜逃,丁的行为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资金罪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四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才能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故A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项正确。下列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的"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1)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2)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C选项错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要求有非法占有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集资,或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故意,均构成集资诈骗罪,故D项错误。
[多选题]王某与张某签订了奶牛买卖合同,约定2005年10月1日王某将自家的10头奶牛全部交付给张某。2005年9月30日,其中一头奶牛产下了一头小牛。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小牛归张某所有
小牛由王某和张某共同共有
小牛由王某和张某按份共有
解析:《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患,归买受人所有。"根据该条规定,小牛在交付之前出生,应归王某所有,所以A选项正确。
[单选题]关于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原告和被告都可以提出本证或者反证
解析:考查证据的理论分类,A项错误,区分本证和反证的标准是根据证明责任的划分,原告和被告都可以提出本证或者反证,所以C项正确。根据《证据规定》第77条的规定,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B项错误。根据《证据规定》第69条的规定,复印件、复制品只有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时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D项错误。
[单选题]张某和周某就继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若双方如就某古玩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双方住所地以外的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后,二人果真就此问题发生争议。下列解决争议的法律途径可行的是()
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B项正确。
[单选题]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
解析:我国《宪法》序言最后一段"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就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故A项正确。我国现行《宪法》正文部分依次包括: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故B项正确。我国《宪法》的结构包括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没有附则,故D项正确。因为我国《宪法》也没有附则,所以更谈不上附则有无法律效力的问题。C项错误。考生对本题异议不少,出现错误的原因不在于对宪法结构的相关知识不了解,而是没有看清本题的题干。题干问的是有关"我国宪法结构"的问题,所以就不要再从一般角度上去思考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