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题目: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8月9日
[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