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乙应当支付剩余20%的货款 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
题目: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乙已经支付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甲已向乙完成了货物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乙应当支付剩余20%货款。故A正确。《合同法》第136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合同法》第149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据此,风险由乙承担,但乙有权请求甲承担未交付有关单证的违约责任。故B正确,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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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请回答以下第(1)~(6)题。
假设在执行过程中,郭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并非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纠纷范围法院对该异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不予支持该异议
解析:《仲裁法》第63条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作出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2款对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其中第2项为"裁决的事项不适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据此可知,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组成合议庭,对是否具有法定的不予执行之情形予以实质审查。因此,如果被执行人以"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纠纷范围"为由申请不予执行,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其主张。依据前述题目中的分析可知,虽然兴源公司与郭某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但是依据《仲裁法解释》第2条规定,依据双方的仲裁协议之约定,双方当事人基于合同解除产生的纠纷,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故可以申请仲裁。因此在本案中,原仲裁程序和裁决均符合法律规定。故郭某异议的主张不成立,无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证明证据,因而法院对其异议应不予支持,选项D正确,应选,选项ABC错误,不应选。
[单选题]耿某收购贩运假银元500枚,冒充真银元出售100枚,得到1000元。不久又用剩余的假银元购得珍贵古画一幅藏在家中,伺机偷运出国牟取暴利。耿某的行为构成:
诈骗罪
解析: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贩运的货币是伪造的银元,不是伪造的现行流通货币,故不构成贩运伪造国家货币罪。而耿某的行为也很明显不属于非法经营罪、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故只有A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