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甲、乙共谋盗窃,甲在外放风,乙进入一户人家室内,乙进入发现没有值钱的财物,但是将女主人强奸,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但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甲、乙共谋,相互串通骗取同乡丙钱财,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题目:下列有关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A项中乙属于实行过限,过限的强奸行为由乙单独承担;入户盗窃未遂的,构成盗窃罪。B项中,甲、乙属于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C项中,甲、乙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只限于故意犯罪,共同过失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因此D项正确。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一辆货车翻倒在路边,赵某看到后,就和钱某商量,"我们一起去把车上的货物拿走吧",钱某便与赵某将车上东西拿走,然后各自回家,后经估价赵某和钱某拿走的物品价值8000多元。赵某和钱某:()
  • 构成共同犯罪

  •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赵某和钱某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也有共同犯罪的行为。

  • [多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必要共犯包括:()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组织越狱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解析:必要共同犯罪有聚众性共同犯罪、对行性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三种形式。聚众性共同犯罪(聚众的共同犯罪)是以不特定多数人的聚合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情况,一般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众人(三人以上,骨干分子积极参加)实施的犯罪,其犯罪主体包括组织犯罪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如《刑法》第317条规定的组织越狱罪。聚众犯罪既包括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0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也包括单独犯罪(《刑法》第291条,只处罚首要分子),所以,需要指出的是,聚众性犯罪不完全属于共同犯罪,只有既处罚首要分子,也处罚其他积极参加者或者一般参加者的聚众性犯罪才属于共同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的聚众性犯罪不属于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1条第1款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从另一个角度可以把它分为两类:一类是只要参加就可以构成的聚众犯罪,如聚众持械劫狱罪、组织越狱罪;另一类是组织者和积极参加者构成而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淫乱罪等。

  • 推荐下载科目: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题库 辩护与代理题库 第三节刑法的适用范围题库 危害国家安全罪题库 第四节简易程序题库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题库 第四节监视居住题库 第二节诉讼参与人题库 刑罚裁量题库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