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宪法授权的特定机关 宪法修改必须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题目:下列选项关于宪法修改的特点的陈述,正确的有:

解析:宪法修改有以下几个特点:(1)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宪法授权的特定机关。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宪法的修改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只有宪法授权的修改机关才能对宪法进行修改。从各国宪法的规定来看,宪法的修改机关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宪法授权的特定国家机关,主要是国家的立法机关;二是根据宪法修改的需要,宪法专门设立的宪法修改机关。(2)宪法修改必须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且宪法修改的程序较之一般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3)宪法修改是对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进行变更的活动,其变更或修改的对象是具有根本法形式特征的宪法,既包括宪法规范的内容变更,也包括宪法规范形式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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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最惠国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义务,是多边贸易制度的基石。下列有关说法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全体成员同意才有效

    在货物贸易领域,世界贸易组织的每一成员都能自动享有其他成员给予其他任何国家的最惠国待遇,但仅限于相同情形、相同事项

  • 解析:本题考查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必须经全体成员同意才有效,A正确;其次,虽然最惠国待遇原则具有普遍性、相互性、自动性和同一性的特点,但享有最惠国待遇仅限于相同情形、相同事项,B正确:依《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最惠国待遇原则与GATT的规则基本一致,但服务贸易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而不是适用于货物产品,C错;依TRIPs的规定,最惠国待遇的规定不适用于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缔结的多边协定中有关获得或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D错。

  • [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药监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劣药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从严惩处

    某商店店主卞某从某商贩处购进一批蛋白质含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婴儿奶粉(价值人民币1000元)后出售,导致2名婴儿食用后因缺少营养而死亡,则卞某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 解析:根据《刑法》第145条之规定,郑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系危险犯,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从严惩处,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143条之规定,卞某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尤其要注意D选项,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41条所作出的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该罪已经成为行为犯,而不需要具备"足以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后果",因此D选项错误。

  • [单选题]张三为骗取李四的钱财,临摹李四的笔迹伪造了一份署名李四、内容为"今借张三人民币捌万元"的假借条,并盗用李四的私章加盖,并向某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还在诉讼过程中指使同事王五作伪证证明李四曾向张三借款。一审法院判决李四限期归还张三借款,二审法院经再次笔迹鉴定判决张三败诉,遂案发。则张三的行为构成:
  • 妨害作证罪

  • 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张三是原告,不是伪证罪的主体。假借条不属于有价票证的范畴,故C选项亦错误,通过排除法可以选出D为正确选项。

  • [单选题]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中,对下列哪些事实需要证明的,不由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
  • 赔偿请求人有过错

  •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6条,下列事实需要证明的,由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1)赔偿义务机关行为的合法性;(2)赔偿义务机关无过错;(3)因赔偿义务机关过错致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证明的待证事实;(4)赔偿义务机关行为与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不存在因果关系。

  • [多选题]2014年5月,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登记为1元人民币

    公司章程应载明其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可以要求股东出资须经验资机构验资

  • 解析:《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13年《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之后,对于普通公司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理论上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是1元,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1元公司,故A项正确。《公司法》第25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据此,公司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故B项正确。《公司法》第7条第2款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据此,公司注册资本属于公司营业执照的法定记载事项,故C项错误。2013年《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之后,取消了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时的验资要求,但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出资必须经过验资,这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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