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公平交易权
题目: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新车,该车在有些新设计上不够成熟,导致部分车辆在驾驶中出现故障,甚至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拒绝对受害人提供赔偿。该公司的行为未侵犯了消费者的哪项权利?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该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本题中该公司生产的新车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所以A选项不符合题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该条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本题中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所以B选项不符合题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达到公正的结果,体现在两个方面:(1)交易条件公平,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2)不得强制交易,消费者有权按照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拒绝。本题中该公司的行为并未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所以C选项符合题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条规定了消费者的获取赔偿权。本题中公司拒绝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获取赔偿权,所以D选项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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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说法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必须与对方签订仲裁协议
C、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仲裁
D、劳动争议仲裁前必须调解
解析:根据《劳动法》第79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知不需要签订仲裁协议,故A、D不正确;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可知B项正确;《劳动法》第82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可知C错误;
[单选题]某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行有巨额非法票据承兑,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应当立即向下列何人报告?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
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8条第2款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发现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向国务院报告的,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并告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所以本题应选D.
[单选题]郭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郭某向公司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公司,如调动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1万元,公司分配郭某住房一套。3年后郭某准备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公司学习结束后再回来。公司提出郭某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郭某提前解除合同,郭某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郭某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郭某应支付违约金和退出房屋
解析:《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可知A选项正确。
[单选题]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解析:关于派出机关的设立,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A选项符合该条规定的设定主体和批准主体的要求,而D项区公所的设立须经省级政府批准,所以D选项说法不正确。《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二至五人。”由此可见,国务院设立直属机构无须全国人大批准,故C选项不正确。B选项于法无据,不选。
[单选题]周某于2001年2月投资设立一个从事水产品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周某因身体原因委托何某管理企业事务。委托合同约定:何某仅对5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2001年5月何某见市场上水产品的价格下降,遂与渔民甲订立了20万元的水产品的交易合同。甲按时履行了交付水产品的义务,但该个人独资企业却没有按照合同支付价款。甲遂与该企业发生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何某受周某委托管理企业,代表企业订立合同,买卖合同有效,应依照合同履行
[单选题]以下主体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B、某退休的警察
[单选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外,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单选题]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
B、百分之三十
[单选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C、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