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正确
题目:甲以-台笔记本电脑出质于乙,同时约定由甲代为保管。根据规定,该质押权应认定为尚未设立。()
解析:本题考核质押权的设立。根据规定,质押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设立。本题出质人并未将质物移交于债权人占有,仍由自己保管。因此,该质押权应认定为尚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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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能够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解析:(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其一,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选项D缺少了受让人知道的条件,所以不选。其二,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选项A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所以不选。其三,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选项C正确。(2)选项B所述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一律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解析:选项D: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单选题]甲于2012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三方约定:甲应于2013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若本案中的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截止于2013年2月1日,则丙承担保证责任期间截止日期是()。
D.2013年9月5日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期问。根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