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C
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爷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据此可知AC项正确。注意:(1)国务院总理、副总理是依决定而非依选举产生的,因此B项错误;(2)从该条来看,并未规定特别行政区的建置由全国人大决定,因此D项说法并不符合《宪法》条文的规定。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0
[多选题]属于行政处罚的有()等。
正确答案 :BC
B、行政拘留
C、责令停产停业
[单选题]女,27岁,妊娠39周,孕期检查正常,自然临产,宫缩强,胎膜刚破,突然出现烦躁,呼吸困难,发绀,最可能的诊断是()
正确答案 :B
羊水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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