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法与政治体制密切相关。如果在分权型权力结构中,法的被需要还只是作为人治这种权力运行方式的点缀或辅助,则在集权型权力结构中,权力的配置和行使皆须以法为依据
题目:法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下列哪一个选项没有正确表述二者的关系?()
解析:法与政治体制密切相关。如果在集权型权力结构中,法的被需要还只是作为人治这种权力运行方式的点缀或辅助,则在分权型权力结构中,权力的配置和行使皆须以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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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律适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解析: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B项错误。根据第95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因此C错误。
[多选题]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公开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下列哪些问题?
遗嘱人倘若同意公开办理,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向公证员表达
遗嘱人在决定采取何种办理方式前,公证员应当向遗嘱人说明遗嘱公证的通常办理方式
如果遗嘱人决定公开立遗嘱,公证员应当让其说明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以及公开办理的具体操作方式
遗嘱人同意公开办理遗嘱公证时,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仍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保密义务
解析:遗嘱是当事人的隐私。遗嘱人不愿把自己立遗嘱这件事公开属于一般情况,其愿意公开则属于例外情况。公证在征得遗嘱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公开办理。
[多选题]下列有关代履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代履行不适用于与人身有关的义务
代履行可以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解析:考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代履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方式,适用于可以由第三人履行的义务。
[多选题]以下哪些信息是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因修建高速公路对某地区进行拆迁的补偿费用的发放情况
有关部门对某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
某公司对灾区捐助款项的使用情况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14条。
[多选题]某市公安局为追查犯罪嫌疑人甲,在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将甲的表兄乙的拖拉机扣押,并告诉乙必须找到甲并且送交市公安局后才能将拖拉机返还。乙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认定该强制措施违法并予以撤销,返还被扣车辆。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市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扣车行为侵犯了乙的财产权
解析: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市公安局的扣押行为应认定为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刑事侦查中的扣押措施有其特殊性,只能针对犯罪嫌疑人且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物品。本案中,车主并非犯罪嫌疑人,该车也与犯罪行为无关。因此,该扣押行为属于违法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事项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
[多选题]2011年1月20日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王某作为发起人持有公司2%的股份。2012年7月1日刘某和关某各受让甲公司3%的股份,2013年12月5日张某购入甲公司4%的股份。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2年2月1日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2012年2月5日交货,乙公司2012年2月10日支付货款。甲公司按期交货后,乙公司迟迟不予付款。由于甲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总经理交好,甲公司一直不催讨。时至2014年1月30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监事会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王某可以直接以自己为原告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考查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规则。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51条。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的规定,本题中王某持有股份公司1%以上的股份,并且连续持有时间超过180日,因此王某有权进行股东代表诉讼;刘某、关某和张某虽然共同持有的股份超过1%,但是张某连续持有的时间不到180日,因此三人无权进行股东代表诉讼。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2014年2月10日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即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王某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C选项正确。股东代位诉讼应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不正确。
[多选题]大楚公司欠大汉公司1000万元,后法院判决大楚公司还款。经大汉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大楚公司的财产。如果大楚公司亏空严重,无法还款,现仅有办公楼一座,价值1000万元;乌骓牌汽车一辆,价值200万元(两公司曾约定不对乌骓牌汽车进行拍卖)。下列人民法院做法中正确的有:()
人民法院应当对办公楼进行拍卖
两公司对乌骓牌汽车不得拍卖的约定有效,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7条的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B、D项正确,A、C项错误。
[单选题]刘某以赵某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宣告免予刑罚处罚。对王某的定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徇私枉法罪
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题中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该行为符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与滥用职权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徇私枉法罪属于特殊类型的滥用职权,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对题中王某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很显然,王某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帮助毁灭证据罪,是指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行为人应具有帮助当事人的意思。很显然,王某的行为不属于帮助赵某的行为,所以不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