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75.4
题目:某具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137.7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出口货物取得收入115万英镑(1英镑=8元人民币),该企业适用增值税征税率17%,出口退税率为13%。该企业6月应退的增值税为( )万元。
解析:当期内销货物应纳增值税=150×17%-[137.7-115×8×(17%-13%)]=-75.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15×8×13%=119.6(万元)
119.6万元>75.4万元;则该企业6月应退增值税为7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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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货币市场的有( )。
拆借市场
票据承兑市场
大额定期存单市场
票据贴现市场
解析:货币市场主要有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票据承兑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大额定期存单市场和短期债券市场等。选项D属于资本市场。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实践性合同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的同意,不得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性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性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多选题]
2016年8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甲市星辉食品加工厂违规使用发票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姜某在甲市开设星辉食品加工厂,其表哥张某为甲市地税局征管科科长。2015年度,张某指示姜某通过虚报亏损等手段为星辉食品加工厂少缴纳税款40多万元,占应纳税总额的110%,张某收取姜某10万元好处费;并找到本市汇鑫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汇鑫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经张某介绍,吴某向甲市星辉食品加工厂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累计开出税额350万元,星辉食品加工厂进行抵扣,另支付吴某200万元,吴某将所得价款用于公司员工健身房项目。法庭审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星辉食品加工厂会计)在法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证据不充分,公诉方进行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强制其到庭
予以训诫
解析: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10日以下”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