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山西某矿山生产的包工头苏某无证经营,雇佣20人进行煤炭开采,由于苏某在购置的生产设备和采取的防范措施上存在的隐患,结果发生地下瓦斯爆炸,造成1死2伤,对于此次事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BCD
  • B、苏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C、未受害的其他17人构成犯罪

    D、苏某不构成犯罪,因为必须罪刑法定

  • 解析:经过《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规定了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其中,重大伤亡是指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重大损失是指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者虽然不足5万元,但是情节特别严重,使正常的生产秩序收到严重破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经过修正案的修改,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从原来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扩大到从事生产、作业的一切人员,把刑法修订前难以处理的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体、包工头和无证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都包括在内;所以苏某构成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修正案(六)之前的罪名,故BD错误。C项的其他17人因为题中未表明他们有在生产设备和防范措施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所以不应当构成犯罪。C项错误。

  • [多选题]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 王某(男)与周某(女)长期通奸。王为达到与周结婚的目的,与周共同谋害其丈夫赵某。王向周提供毒药准备好,但周没有按约定的办法实施毒杀行为,而是将毒药抛弃,王某、周某都属于犯罪中止

    犯罪分子自以为能将犯罪进行到底而自动停止犯罪,但客观上该犯罪不可能进行到底,不是犯罪中止

    抢劫罪犯认为犯罪条件不成熟而停止犯罪的,是犯罪中止

    基于杀人的意思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仍然受重伤的,行为人不是犯罪中止


  • [单选题]计算机犯罪案件的现场勘查,应当(),保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并复制电子数据。
  • 正确答案 :A
  • 立即停止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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