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由5%提高为10%
题目: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是( ),
解析:改变存货的计价方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属于新事项;改变盈余公积提取比例属于法律规定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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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弘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某块国有土地,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未缴纳罚款,亦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非诉行政案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依法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罚款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单选题]税务师代理某企业填报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其“从价计税的房产原值”是指( )。
“固定资产”账户借方记载的房屋原价
解析: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账户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多选题]下列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产品成本
未使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解析:选项E,固定资产盘亏产生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单选题]根据资源税规定,独立矿山收购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资源税适用的税额标准是( )。
收购地相应矿种的税额标准
解析: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以及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单选题]下列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
代表机构的核定征收有两种方式,分别为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和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额方式
解析: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代表机构应该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构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采用经费支出方式核定所得额时,购进的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经费支出处理。
[单选题]税务师代理印花税纳税审核,审核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时,理解正确的是( )。
以外币计价的应税合同,是否按规定将计税金额折合成人民币后计算贴花
解析:审核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①合同所载金额有多项内容的,是否按规定计算纳税。例如对各类技术合同,一般应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合计金额依率计税,但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若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则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②已税合同修订后增加金额的,是否补贴印花。按税法规定,已税合同修订后减少金额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但增加金额的,应按增加金额计算补贴印花税票。③未注明金额或暂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税凭证,在最终结算实际金额后,是否按规定补贴了印花。④以外币计价的应税合同,是否按规定将计税金额折合成人民币后计算贴花。⑤当合同中既有免税金额,又有应税金额时,纳税人是否正确计算纳税。
[单选题]2015年10月31日甲公司将其一台闲置的机器设备经营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11月1日,年租金为480万元于每年末支付,该设备的原价为160万元,系甲公司于2009年10月份购入,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5年10月31日确认了20万元的减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6年,假定折旧方法不变,则甲公司因该项机器设备而影响2015年损益的金额为( )万元。
49
解析:应确认的租金收入=480×2/12=80(万元),截至2015年10月31日已计提的折旧额=160/15×6=64(万元),计提减值20万元,减值后账面价值=160-64-20=76(万元),租赁给乙公司后计提的折旧额=76/6×2/12=2.11(万元),2015年前10个月的折旧额=160/15×10/12=8.89(万元),综合对损益的影响额=80-20-2.11-8.89=49(万元)。
[单选题]某综合性企业2008年度发生如下应税业务
1)与A公司签订一项易货合同,约定用120万元市场价格的库存商品换取市场价格为140万元的原材料,支付A公司差价20万元。
2)与B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为其加工一批特殊商品,原材料由该综合性企业提供,金额300万元,另外收取加工费120万元。
3)与C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2500万元,施工期间将价值600万元的水电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并签订了转包合同。由于施工单位安装水电工程的质量未达到企业的要求,企业实际支付其转包金额500万元。
4)2008年度拥有房产原值6000万元,其中90%为企业自用(当地计算房产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10%对外出租,出租合同记载全年应取得租金收入8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与A公司签订的易货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元。
780
解析:1.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计税贴花,因此与A公司签订的易货合同应缴纳印花税=(1200000+1400000)×0.3‰=780(元)。
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因此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合同应缴纳印花税=3000000×0.3‰+1200000×0.5‰=1500(元)。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因此与C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及转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25000000+6000000)×0.3‰=9300(元)。
4.自用与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6000×90%×(1-20%)×1.2%+80×12%]=61.44(万元);应缴纳印花税=80×1‰=0.08(万元);自用与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印花税共计=61.44+0.08=61.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