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 正确答案 :B
  • 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扶养,致其冻饿身亡

  • 解析:纯正不作为犯是只能以不作为的危害行为形式构成的犯罪,遗弃罪是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是拒不履行,是纯正不作为犯。

  •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正确答案 :C
  • 丙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入口处被保安阻拦

  • 解析:A项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B项已经齐备了分则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属于既遂;C项是犯罪预备;D项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属于未遂。

  • [多选题]陈某趁珠宝店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仍回柜台内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CD
  •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內不属于中止行为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內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 解析: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未遂时,要综合考虑财物性质、形状、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行窃,就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行为人将该财物夹在腋下、放人口袋、藏入怀中时就达到既遂。本题中陈某将很小的一枚戒指(价值2300元,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从柜台里拿出来握到手中,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一个具体犯罪的停止形态只能有一个,而且是不可逆转的。既然已经既遂,就不能再构成犯罪中止。因而,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只能是犯屁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故选项C.D正确。

  • [单选题]付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付某自2006年8月12日被羁押,判决自2007年1月12日生效执行,如果付某未获减刑,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 D、从2007年1月12日到2013年8月11日期间付某不享有政治权利

  • 解析:《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付某因判决执行之前被羁押了5个月,因此,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原则,付某的有期徒刑执行期间是从2007年1月12日到2011年8月11日。故A选项错误。《刑法》第58条第1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付某在其主刑执行期间即从2007年1月12日到2011年8月11日是不享有政治权利的,其政治权利被剥夺至2013年8月11日。此外,在判决未生效之前,主刑尚未开始执行,付某仍享有政治权利。因此,B和C选项不正确。本题答案是D。

  • [单选题]某公司为了“省电”,通过某个技工在电表上安上了一个装置,使得电表上显示的每个月的电量比其实际用电量减少了一半,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少缴了15万元的电费。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D
  • D、该公司不构成犯罪,但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处罚

  • 解析:《刑法》第64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只有在刑法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时,才可以对其以单位犯罪处罚。《刑法》第264条并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因此,单位不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6年1月23日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请示皮肤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产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负责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264条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从这两个批复来看,单位本身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能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因此,D是本题的答案。

  • [多选题]下述案例中,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 正确答案 :BC
  • B、张三为迫使法院修改对己不利的民事判决书而绑架法官作为人质

    C、李四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


  • [单选题]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
  • 正确答案 :A
  • 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 解析: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选项B不正确。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因所致,选项B不正确。C选项的主观条件与题目不符,不正确。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因此,选项D不正确。

  • [多选题]下列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是()
  • 正确答案 :ABD
  • 甲与乙有仇,某日甲见乙手持匕首朝自己走来,于是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朝乙砸去,致其重伤,后来发现乙拿的是一把玩具匕首

    某日,的士司机甲被劫匪乙在车上劫去1000元,待劫匪下车离开后,甲开车追劫匪乙,并将其撞死

    甲乙两人在饭馆吵架,后来经别人劝开,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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