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题目: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本题中法院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A选项中该公司虽然于2009年7月5日将公司财产以不合理低价卖给母公司,但是并未发生在法院受理申请前1年内,管理人无权申请撤销,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中该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将财产赠与甲,发生在法院受理申请前1年内,管理人有权申请撤销,B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和第32条,本题中CD选项的个别清偿行为虽然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但是题干中并未给出该公司已经达到《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破产标准这一条件,CD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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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系夫妻,结婚多年未育,到处托亲戚找小孩领养。一次甲看到火车站有一个男孩,十分乖巧,遂许以厚待,哄骗到家,造成男孩的母亲寻找不着而诱发了精神病。甲的行为构成:
拐骗儿童罪
解析:《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题中情形正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要注意拐骗儿童和拐卖儿童的目的的区别。
[多选题]关于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方式,下列表述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
对于被推荐的公民,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的公民,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
人民陪审员人员须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解析: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8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据此可知.A、B、D项正确。C项表述的人民陪审员人选须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而不需经审判委员会通过,故C项错误。
[多选题]南岳公司委托江北造船公司建造船舶一艘。船舶交付使用时南岳公司尚欠江北公司费用200万元。南岳公司以该船舶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后该船舶不慎触礁,需修理费50万元,有多名船员受伤,需医药费等40万元。如以该船舶的价值清偿上述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修船厂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船员的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
解析:《海商法》第21条规定了船舶优先权的概念:"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22条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本题中船员的赔偿请求权属于船舶优先权。《海商法》第25条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所修的船舶时消灭。"根据该条规定,船员的赔偿请求权作为优先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所以B选项正确。修船厂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所以,A选项正确,而D选项,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修船厂的留置权,错误。造船公司的造船费用请求权属于普通债权,造船公司并未分有船舶,因此不享有留置权,因此,其受偿顺序应在抵押权之后,所以C选项错误。
[单选题]下列各项不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办公设备订购合同
解析:考查行政合同的概念。并非行政机关和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所有合同均为行政合同。行政机关也可以以民事主体身份签订民事合同.主要区别在于合同的目的:如果是为了公共管理的需要签订的合同,通常属于行政合同,否则为民事合同。比如本题中的办公设备订购合同,与行政管理或者管理公共事务无关,可以作为民事主体进行,就是民事合同。
[多选题]下列选项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甲见有人掉入深井,找来绳子救人,在人即将救出时发现是仇人乙,遂松手使乙再次坠入深井,造成乙受伤,后无人救助而死
甲带朋友的儿子乙外出钓鱼,当其忙于整理渔具时,看到朋友的儿子乙(8周岁)正掐住丙(3周岁)的脖子,未予理会。等整理好后,发现丙已窒息死亡
甲将他人遗弃的女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后因发现乙有残疾,甲即将乙置之不理,后乙因天气寒冷而死
小偷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放任藏獒将小偷咬死
解析:本题考查对是否构成犯罪的理解。A项中甲将乙摔入深坑的行为有伤害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B项中乙不能承担刑事责任,而甲基于法律行为对其负有监督、监护义务,对其危险行为有予以阻止的义务。C项甲某基于自愿将他人遗弃的女婴抱回家中而产生保护义务,已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D项藏獒围攻小偷是合法的,是正当防卫。但是在小偷被吓住后,甲并无权利杀死小偷,甲的行为已不是防卫过当,而是独立的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多选题]关于如何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我国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从法律上构建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提供条件和保障
完善权力配置,恰当地建构各种权力关系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完善我国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首要的就是要根据依法治国来完善宪法中的权力制约原则,因此从法律上构建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是完善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的题中之义。故A选项正确。完善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离不开一定的制度环境,特别是各种监督制度。只有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提高条件和相应的保障,才能使监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故B选项正确。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以及权力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涉及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两方面。政权组织形式一般是指同一级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及相互关系,尤指中央国家国家机关。国家结构形式则用于指称中央与地方、国家整体与部分间的权力配置及相互关系。完善宪法的权利制约原则,就是要完善好纵向和横向的权力配置及相互关系,使其运行能够法治化。故C选项正确近代宪法中对国家的定位是"守夜人国家"、"警察国家",国家的权力受到很大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管的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但是,到了现代宪法,特别是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以来,国家的作用不再是仅仅局限于政治领域、而是权利范围扩展到经济社会文化领域,宪法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履行自己的义务,选项D错误。
[多选题]有一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分两只船装运,一起运往目的港,由于航行过程中遇暴风雨的袭击,甲船的货物因船身倾覆进水而发生部分损失,而乙船则与另一艘船相撞,船上的货物也发生了部分损失。对于上述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保险公司不应对甲船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应对乙船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
解析:"平安险"承保由于运输途中遭遇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体来讲,平安险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如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如碰撞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3)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后又遭受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运转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施救费用;(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的避难港费用和转运费用;(7)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本题中,甲船的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而且是部分损失,因而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而乙船是由于船舶互撞的意外事故导致的,尽管也是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要予以赔偿。所以选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