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都有休息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宪法对发展公民社会保障权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未作规定

题目:下列关于我国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

解析:《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故A选项表述正确、D选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14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C项表述错误。《宪法》第42条规定了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在第43条中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的主体只是劳动者,故B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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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下列关于唐律中的刑罚原则,正确的说法有:
  • 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唐代类推原则的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展

  • 解析:秦代区分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唐代区分公罪和私罪。公罪指由于公务上的关系,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其余为私罪。区分公罪、私罪,公罪从轻、私罪从重,目的是为了保护官吏依法执行公务的积极性。D项描述的情形称为"自新",虽是被迫的,与自首性质不同,但对自新,唐律也采取减轻刑事处罚的原则。

  • [多选题]丰润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当地税务局即下达通知,限期缴纳,期满后,该公司仍未缴纳税款。请回答下列问题。
  • 税务局对丰润公司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发现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财产中有部分已被设定了抵押。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丰润公司应向抵押权人说明欠税情况

    抵押权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欠税情况

  • 解析:1.《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3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本案中,抵押权先于强制执行措施,所以抵押权应优先于税收。故D选项不正确,该法第46条规定,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其欠税情况。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况。由此可见,本题的正确表述是BC选项。虽然抵押权优先于税收,但是抵押权人只能行使抵押权,不能行使取回权,所以A选项不正确。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由此可见,本题的正确选项应为A选项。

  • [单选题]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丙欠乙1万元,约定2012年1月10日前还清。2013年12月乙被非法拘禁6天,则乙请求清偿债务的诉讼时效的最后一天是2014年1月16日

  •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非法拘禁是客观事由,在最后6个月导致时效中止。故本题应当选B。

  • [多选题]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与郑某之间的事他们自己解决,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

    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 解析:本题涉及权利瑕疵担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同时,根据善意取得制度,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多选题]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 根据法的渊源及其效力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相对于《公司法》规定而言,《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所作规定属于"特别法"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于《公司法》的,优先适用《保险法》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法》

  • 解析:1.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有时也被称为法律效力等级或法律效力位阶。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等。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与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之间的关系为"前法"与"后法"之间的关系,因此A项符合题目要求。 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这两条文规定的内容均属准用性规则。 3.D项的理解存在问题,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事项,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4条规定:"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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