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题目:位于县城的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衰竭期煤矿的开采。 2016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挖掘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款为10.2万元。支付运费并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用2.55万元。 (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8万元。 (3)开采原煤10000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不含税运费3.82万元并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5)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 (6)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已作进项税额抵扣)。 (说明: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假设该企业所在地原煤的资源税税率6%,天然气资源税税率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解析:(1)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丢失货物不是发生在购入时,月末盘点发现时做进项税转出。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10.2+8+(2.55+3.82)×11%=18.9(万元) (2)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第3笔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销售额和销项税,原煤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第3笔销项税=9000×500×1/3×17%/10000=25.5(万元) 第4笔业务属于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和赠送,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第4笔销项税=(200+500)×500×17%/10000=5.95(万元) 第5笔业务尽管暂不征收资源税,但是需要征收增值税,天然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第5笔销项税=25×13%=3.25(万元) 销项税合计=25.5+5.95+3.25=34.7(万元)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丢失货物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应纳增值税=34.7-18.9+8×1/5=17.4(万元) (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原煤销售和视同销售原煤应纳资源税=[9000/3+(200+500)]×500×6%×(1-30%)÷10000=7.77(万元) 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缴纳资源税。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