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李某为运石头建房租用田某毛驴1头,租期为当年11月20日到次年11月20日。当年12月10日,田某因急需用钱将毛驴卖给了李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了合同。次年5月7日该毛驴产下了一头小驴,则小驴应属于谁?()
正确答案 :C
小驴应归李某所有,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成立时就完成了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解析: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孳息归属的问题。依《合同法》第133条、第163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中,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孳息均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方。另依《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买受人李某已依租赁合同占有了标的物,在买卖合同成立生效时,即12月10日,为交付完成时间。此后,标的物产生的孳息自应归买受人所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多选题]甲因贪图便宜,承租了乙的一处危房,双方口头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但甲一次性支付了租金,甲承租后,欲解除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BC
甲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甲享有任意解除权
甲解除合同后,已付租金可要求返还
解析:本题涉及不定期租赁的认定及危及人身安全的租赁物承租人的解除权问题。依照《合同法》第215条之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则为定期租赁合同,而非不定期租赁。对于定期租赁,当事人双方不享有任意解除权。对于危房租赁,依照《合同法》第233条之规定,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的质量不合格,也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已经解除,已付的租金则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当然有权请求返还。本题正确选项为BC。
[多选题]在不动产多重买卖、多重租赁和动产多重买卖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BD
甲的一头耕牛分别卖给了乙、丙、丁,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耕牛,丁已付款,则应支持丙对耕牛的所有权
甲的一套房屋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的合同签订在先,丙占有了该套房屋,丁办理了过户登记,则应支持丁的所有权
解析:本题A选项属于特殊动产买卖,依照特殊动产买卖规则,应支持占有人的所有权,故A选项错误。本题B选项属于一般动产买卖,依据一般动产买卖规则,应支持占有人的所有权,故B选项正确。本题C选项属于房屋租赁,依据房屋租赁规则,应支持占有承租人的承租权,故C选项错误。本题D选项属于房屋所有权买卖,依据房屋所有权买卖规则,以登记过户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故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BD。
[多选题]甲的房屋租与乙,租期三年。甲租赁后到国外讲学一年。归来后,发现乙将房屋内的承重墙打掉,重新进行了改造,并将该房转租给丙。丙承租后又在房内安装了空调。对于乙和丙的行为,甲十分愤怒,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遭乙丙反对,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 :AD
甲基于乙的改造行为可径行合同解除权
丙安装空调的行为属于添附行为,若合同解除可要求甲补偿
解析:本题A选项是错误的。承租人改变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或者扩建的行为,出租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该解除权的行使应在通知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的要求未获满足时才可行使,而非直接行使。本题B选项是正确的。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享有直接的合同解除权。擅自转租合同在原理上应认为是有效合同,故C选项正确。安装空调的行为不属于添附行为,因为添附要求不同所有人的物形成了新物,该新物不能分离或分离将极大地损害物的价值,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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