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

题目: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共同犯罪。下列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共同过失犯罪;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同时犯,即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 意思联络的;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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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3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说明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视股价情况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A错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B错误。公 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选项D错误。

  • [多选题]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犯罪的犯罪客体是简单客体的有()。
  • 逃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

  • 解析:本题考核涉税犯罪的犯罪客体。逃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属于单一客体。抗税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妨害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活动,而且也侵犯了依法执行征税工作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骗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又破坏了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制度。

  • [多选题]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

    若尚友公司或者管理人不能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程序。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所以选项C错误。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所以选项D错误。

  • [多选题]2013年8月4日,某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市纺织总会2012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总会不仅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2万元,还擅自将已经代扣代缴的5.3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少申报的方法隐瞒了下来。2013年8月11日,市地税稽查局向该纺织总会下达了补缴个人所得税5.36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和将对其应扣未扣及已扣少缴的税款分别处1倍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根据该纺织总会提出的听证要求,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于8月15日下达了罚款9.38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15日内缴纳)。2013年8月30日,该市纺织总会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地税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处罚。该纺织总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下列有关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 市纺织总会应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市地税局稽查局书面提出听证

    若市纺织总会放弃听证权利,则市地税局稽查局可以不组织听证

    若市地税局稽查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对市纺织总会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不进行复核,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 解析:1.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及其他参与听证的人员违反听证秩序,听证主持人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责令其退出听证会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前款规定严重行为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2.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缴纳罚款并不是申请复议的前置程序。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税务行政复议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所取得的有关材料,不得作为支持被申请人有关征税行为的证据。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3.本题考核缺席判决。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4.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本题可以以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也可以以不作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

  •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授益行政行为的有()。
  • 行政许可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 解析:吊销营业执照、征税属于损益行政行为。

  • [单选题]崔某为逃避债务离家出走,一直未与家人联系。8年后因思家心切回到家中,才知两年前其妻吴某已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崔某,并已与张某结婚,崔某与吴某的10岁女儿已依法由刘某抚养。根据《民法总则》,如崔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申请法院撤销对其的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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