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承包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承包工程,但发包人迟迟不支付价款,该工程属一般工程性质,可依法进行折价或拍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ABCD
A、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B、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将该工程折价
C、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D、将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解析:本题考核发包人的权利义务。以上四项内容均是正确的。
[多选题]下列关于发包人权利义务说法不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AD
A、发包人可以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D、发包人在任何情况下均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解析:本题考核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单选题]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要约失效的时间为()。
正确答案 :B
6月13日
解析:乙公司对原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
[单选题]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正确答案 :B
5月9日
解析:要约以信件形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单选题]15岁的甲擅自将家中的电脑出售给丙,3天后甲才将该出售事实告知自己的父亲乙,乙对此加以了追认,表示同意出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C
乙未追认之前该合同效力待定,乙追认之后该合同有效
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的确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多选题]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甲公司控股的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后甲公司逾期未归还借款,被乙银行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确认借款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BD
乙银行无过错的,由甲公司和丙公司对乙银行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乙银行、丙公司有过错的,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甲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
解析:本题考核担保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D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合同。法律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故选项A错;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选项B错;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故选项C错。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价值50万元的红酒,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后1个月内交货,货到后3个月内付款。乙公司履行义务后,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债务全部转移给异地的丙公司,乙公司表示同意。丙公司在第二个月通知乙公司,丁公司愿意与丙公司一起承担债务,乙公司表示丁公司信誉不佳,不同意丙公司的做法,但丁公司仍旧向乙公司履行该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CD
甲公司将其债务转移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
丁公司加入债的关系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
解析:(1)选项AC:甲公司将其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给了丙,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甲公司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丙公司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丙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选项BD:第三人以担保为目的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同一债务的,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由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使得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因此原则上不以债权人的同意为必要。本题中,丁公司加入债的关系原则上并不需要取得乙公司的同意,其向乙公司履行债务的行为应是有效的。
[多选题]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但在甲公司向张某交货时,张某却下落不明,通过各种途径均找不到张某。无奈,甲公司将电脑向当地的公证机关进行提存,下列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BC
提存期间,产生的孳息归张某所有;费用由张某承担
提存后,电脑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张某承担
解析:(1)选项A: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题中,因张某下落不明,不必通知,也无法通知;(2)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