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款,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亦未履行报批义务,转让方请求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题目:根据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商投资纠纷案件的审理及法律适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解析:选项B: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款,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亦未履行报批义务,转让方请求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令转让方在一定期限内办理报批手续,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对转让方关于支付转让款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方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但可以用于委托贷款
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于委托收款,因此选项C错误。
[单选题]外商投资企业合并的,审批机关应自接到报送的有关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合并或分立的初步批复,该期限是()。
45日
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合并的程序。根据规定,审批机关应自接到报送的有关文件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合并或分立的初步批复。
[多选题]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下列各项中,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事项有()。
企业章程的修改
资产抵押
注册资本的增减
企业的合并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决议。本题四个选项均属于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出席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能生效的事项。
[多选题]下列关于国营贸易的说法正确的有()。
国家只对部分而非全部货物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实行国营贸易的货物应当通过目录的方式让公众周知
国营贸易一般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
国家可以根据情况,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
解析:本题考核国营贸易的特别规定
[单选题]中国的甲公司与日本的乙公司拟在北京设立一外商投资企业A(简称A企业)。乙公司拟以专有技术进行出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其作价可以由中外投资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
解析:(1)选项A:外方投资者以“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出资”的,应符合下列条件:①为企业生产所必需;②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2)选项BC:中外投资者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其作价由中外投资各方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中外合资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3)选项D:外方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多选题]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形式中,可以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的有()。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解析: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股份公司实际上是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
[多选题]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情形的有()。
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在50%以上
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合计在50%以上
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不超过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导致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技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解析:所谓“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包括下列情形:(1)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在50%以上;(2)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合计在50%以上;(3)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不超过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4)其他导致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技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多选题]德国的甲公司购买了境内乙公司60%的股权,乙公司合法的转为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生产建筑用的A号零部件。经查,甲公司并没有对其并购行为向商务部提请是否进行安全审查。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对甲公司的并购行为向商务部提出安全审查的建议的有()。
国务院有关部门
某全国性的建筑业行业协会
A公司,主要生产建筑用的A号零部件
B公司,主要销售建筑用的A号零部件
解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同业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认为需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可以向商务部提出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