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李某有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题目:李某将一台磨面机卖予高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约定10日后交付。10日期满,李某由于某磨面工作未完成而与高某订立协议,由李某继续使用该磨面机直至磨面工作完成。此后某日,李某处洪水暴发,冲走该机器,为下游方某所获,卖给善意第三人刘某,并已经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解析:C [解析]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已经完成了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高某,故A项错;机器属于漂流物,适用遗失物的规则,只有当权利人放弃追索或者超过回复期间的情况下善意第三人才能获得所有权,因此刘某没有取得所有权,B项错;李某基于占有,高某基于自己的所有权都可主张返还原物,故C项对,D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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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每年农历七月初七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七夕节”。2006年5月20日,七夕节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又被认为是“中国情人节”。下列关于七夕节的说法,错误的是(  )。
  • 七夕节又叫乞巧节,源于我国哈尼族关于牛郎织女的传说

  • 解析:七夕节是中国第一个以女性为主角的传统节日,节日活动的内容又是以乞巧为主,故而人们称这天为“乞巧节”或“女儿节”。各地的乞巧方式多种多样,有“穿针乞巧”“喜蛛应巧”“投针验巧”等,其中,“穿针乞巧”是最早的乞巧方式,始于汉朝,流于后世。除中国外,日本、韩国等地也有自己的七夕文化,只是风俗习惯与中国有所不同,故B、C、D三项均正确。七夕节的传说源自我国汉族的牛郎织女的传说,而非哈尼族,故A项错误。

  • [单选题]反向混淆是指在后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已使之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以至于消费者会误认为在前的商标使用人的商品来源于在后商标使用人,或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某种赞助或认可的联系。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反向混淆的是(  )。
  • 丙轮胎企业一直生产“B”商标轮胎,并向一些轮胎销售商供货,某国际知名轮胎企业丁试制新型轮胎,并以“B”为商标,耗费巨资进行推广,丙轮胎企业轮胎销量也因此上升

  • 解析:定义的关键信息为“在后商标使用人具有较高知名度”。A项使用的并非同一商标,不存在商标混淆。C项属于假冒,且“中华”商标知名度较高,排除。D项也是在前商标使用人知名度较高,排除。B项在后商标使用人通过巨资推广使得其知名度较高,而丙企业产品的销量上升则是因为消费者将其与在后商标使用人的商品联系起来,产生混淆,故B项符合定义,本题正确答案为B。

  • [单选题]世人欣赏苏东坡的文采之美,更赞叹他豁达的心胸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的这一人生境界在《定风波》中表现得_________。途中遇雨,触动了他敏感的心灵。仕途多舛,宦海沉浮,与眼前这场的山雨何其相似,苏轼一样_________。“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眼前虽然风狂雨骤,电闪雷鸣,不过是历史的一瞬,人生的插曲。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 酣畅淋漓 猝不及防 等闲视之

  • 解析:首先看第一空,“大快人心”指坏人坏事受到惩罚或打击,使大家非常痛快,用在此处与文意不符,故排除D项。再看第二空,“迫不及待”的意思是非常急迫而不能等待,形容心情急切,文段的意思则是形容山雨来之前人们没有准备,故排除C项。第三空,“等量齐观”指对有差别的事物同等看待,“等闲视之”形容把事物看做平常的事而不予重视,文段是说苏轼对仕途和官场的不得意毫不在意,故应用“等闲视之”。本题正确答案为A。

  • [单选题]九一三事件以后,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在他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期间,我国外交上所取得的重要成就有(  )。 ①恢复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②中日邦交正常化 ③中美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④第一次以世界五大国的地位参加日内瓦会议
  • ①②

  • 解析:【答案】B。解析:解题的关键在于搞清周恩来在九一三事件后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时间范围是1971~1975年,题中③发生在1979年,④发生在1954年,③④均不符合题目要求;①、②都是在这一时间段内,故答案为B。

  • [单选题]货币能够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因为货币(  )。
  • 自身也有价值

  • 解析:【答案】C。解析:货币之所以能够充当价值尺度,是因为它本身也是商品,具有价值。劳动时间是商品的内在价值尺度,货币是其外在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价值尺度的外部表现。

  • [单选题]1996年春,某市举办了春季名贵花展。甲约女友乙前去参观。两人说说笑笑未注意门前挂有“展览之花,严禁采摘”的牌子。在走到一盆花前,乙停下来对甲说:“这花真好看,你摘一朵给我。”甲上前采摘,因用力过重,造成花根松动,导致该盆花死亡。同时,甲因突然转身与正在身后参观花展的丙相撞,造成丙眼镜摔碎。该盆名花为丁所有,丁为此损失500元。丙的镜片损失共计300元。现丁、丙想提起诉讼。问:在丁提起的诉讼中,应当以谁为被告?(  )
  • 既可以单独以甲也可以单独以乙为被告

  • 解析:D [解析]因该盆名花的死亡,是由甲、乙共同造成,甲、乙应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故丁起诉时,可以列甲、乙为共同被告,也可以选择甲或乙单独为被告,故选项D正确,A、B、C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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