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发现权

题目: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丙表示不要,乙未置可否。3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允诺,并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此时甲父知道此事也欲购买该份额,甲又与其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的份额。甲的份额应转让给()。
  • 乙与丙

  • 解析:本题考查按份共有时的优先购买权。《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单选题]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均无过错,应当()。
  • 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


  • [单选题]甲住在乙的楼上,经常在深夜以很大的声音放音乐,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乙要求甲关掉录音机,甲以"我有权利在我的房子里放音乐"为由,拒绝了乙的要求。甲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原则。
  • 禁止权利滥用

  • 解析:权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虽然甲有权利在自己的房间内放音乐,但由于其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休息,违反了禁止权利滥用的民法基本原则。

  • [单选题]关于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如果侵害方主观上没有过错,侵害方不必承担侵权责任

  • 解析: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侵权人仍然要承担侵权责任。

  • [单选题]公民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甲应以()为其住所。
  • 河南

  •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 [单选题]精神病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利害关系人


  • [单选题]合伙人的经营活动,由()承担民事责任。
  • 全体合伙人


  • [单选题]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以上都是


  • [单选题]代理包括()。
  •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工程保险实务题库 结核病主治医师相关专业(综合练习)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题库 再保险实务题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题库 健康保险实务题库 运输工具保险实务题库 职业病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