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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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丰润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当地税务局即下达通知,限期缴纳,期满后,该公司仍未缴纳税款。请回答下列问题。

解析:1.《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3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本案中,抵押权先于强制执行措施,所以抵押权应优先于税收。故D选项不正确,该法第46条规定,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其欠税情况。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况。由此可见,本题的正确表述是BC选项。虽然抵押权优先于税收,但是抵押权人只能行使抵押权,不能行使取回权,所以A选项不正确。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由此可见,本题的正确选项应为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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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甲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里,具有发生火灾的危险,甲如及时行动可消除危险,但想通过造成火灾陷害仓库保管员乙故意不消除危险,导致火灾发生。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构成放火罪

  • 解析:本题中,在能够及时消除危险的情况下,甲故意不消除危险,导致火灾发生,甲的行为从一般过失转化为犯罪故意,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

  • [多选题]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卞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卞某发现。黄某听到卞某的吆喝声,不等赵某即逃走。卞某手持木棍紧迫赵某,赵某为了逃避卞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卞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解析:赵某为了逃避抓捕持刀捅伤卞某的行为超出了黄某和赵某的共同盗窃故意范围,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黄某仅与赵某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对赵某实行过限的抢劫罪,黄某不负刑事责任。黄某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黄某在犯罪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民警盘问,即如实交代其和赵某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符合司法解释对自首的界定,属于自首。赵某和黄某合谋盗窃,被人发现后,为了逃避抓捕当场对卞某实施暴力,根据《刑法》第169条的规定,其行为已转化为抢劫罪。赵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单选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
  • 关于本案的庭审公告和判决书,应以何种语言文字书写?()

  • 都用汉语

  • 解析:1.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回避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买买提作为被害人,公安机关有义务保证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实现,故A项错误。根据"证人优先"原则,该翻译人员只能优先作为证人,而不能再作为翻译人员,故B项错误。翻译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能够胜任语言文字翻译工作,有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的能力;其次,应当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否则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回避,在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负责人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长决定,在审判阶段由法院院长决定。因此在本案中应该由法院院长决定,故D项错误。 2.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方式。《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 3.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本题中杨光、乙之间的矛盾属于"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形,故而身为检察人员的乙应当回避。又根据《刑诉解释》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 4.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题目中已经给出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故判决书和开庭公告都应采用汉语。

  • [单选题]《刑诉解释》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请回答下列问题:
  • 关于通知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在外国驻华领馆区内发生的涉外刑事案件,通知有关外国驻该地区的领馆

  • 解析:1.《刑诉解释》第396条对通知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条是《刑诉解释》中新增条款,应当予以重视。根据《刑诉解释》第404条,可知D项也属于人民法院通知事项,但对象不是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而是被限制出境的人。 2.《刑诉解释》第397条对通知的途径作了详尽的规定。

  • [单选题]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手表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 林某

  • 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王某的手表丢失后,未在规定的期间内前去认领,即丧失了对该手表的所有权。孙某从商店购买该手表,依合同法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孙某作为所有权人将手表赠与女友林某,林某因赠与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林某的手表被小偷偷走,小偷低价转卖给郑某,郑某既不能因合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又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对该手表不享有所有权,故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林某。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单选题]仲裁案件当事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协商,就已经提交仲裁的争议达成和解协议。随后,申请人甲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后甲公司反悔,此时甲、乙两公司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 甲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单选题]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 解析:《诉讼时效规定》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A选项中,乙公司的行为能够导致甲公司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从题干信息不能推断出乙公司放弃了2万元债权,相反,乙公司是要求甲公司"先"清偿8万元,意味着乙公司没有放弃2万元债权。A选项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B选项中,丙要求连带债务人甲承担责任,这一事由会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B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C选项中,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甲公司的行为,会导致丙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C选项表述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因此,D选项中,应自甲公司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应该是自通知到达债务人乙公司之日起而非债权转议签订之日,乙公司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才中断。D选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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