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某商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本着从严从快的原则,立即采取监管措施,责令调整该银行的董事和经理 某商业银行的行为严重危及银行业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的权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全部业务,并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某商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经整改后已符合审慎经营规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为观察监管效果,继续限制其分配红利,1个月后解除监管措施
题目: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解析: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的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并未达到严重危及行业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限期改正,不能直接采取严厉措施,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该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责令暂停部分业务,不能责令停止全部业务,所以B选项不正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第2款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D选项不正确。第40条第2款规定:"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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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乙、丙、丁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3)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单选题]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货物采取集装箱装运,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
装货港接受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
解析:《海商法》第46条。
[多选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就房屋毁损与乙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甲将房屋卖于丙,则由丙承担甲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甲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由其继承人承担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与他人合并,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原法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解析:考查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担。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64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多选题]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请回答第(1)~(2)题。
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
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解析:A选项涉及尸体的辨认。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51条第2款的规定:"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A选项正确。B、C选项涉及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50条以及第251条第1款的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可知,公安机关主持辨认辨认犯罪嫌疑人应同时做到三个方面:①应由不少于2人的侦查人员主持;②有多名辨认人的要分别进行;③被辨认人数不得少于7人。B选项中两名侦查人员主持,将辨认对象混杂在9人中,由不同的辨认人分别辨认,符合辨认的相关规定,B选项正确。C选项对石某进行辨认时,9名被辨认人中的4人离开,将石某混杂在余下5人中进行辨认,即被辨认人只有6人,少于7人的法定要求,C选项错误,不当选。D选项涉及对辨认人的保护。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52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D项正确。
[单选题]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故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故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C项中"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属于上述第(2)项情形,故C项正确。D项表述错误在于,钱某对法院作出的收监决定没有申请复议的权利。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
宋某和卢某借款纠纷一案,卢某终审败诉,宋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卢某提出执行管辖异议,区法院裁定驳回卢某异议。卢某提起上诉
孙某将朱某打伤,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后朱某反悔提起上诉。
尹某诉与林某离婚,法院审查中发现二人系禁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无效。尹某提起上诉
解析:我国民诉法规定可以提起上诉的三种裁定分别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受理案件的管辖权异议的裁定。该项中表述的是执行管辖异议。该异议不能提起上诉,只能复议,A当选。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属于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其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该条是对使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一般规定,故对于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使用一审终审,当事人不得上诉,C当选。根《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D当选。B项中的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适用的文书应该是判决,对于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所以B不选。本题是选非题,故答案为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