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44
题目:位于经济特区的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2005年成立且当年获利,适用原企业所得税税率15%,并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假定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2010年度该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解析: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执行,2010年按22%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2010年该企业应纳所得税=200×2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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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规定扣除的是()。
企业之间支付的利息费用
解析: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
解析:选项B: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多选题]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应按收入全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A.股息
C.租金
D.特许权使用费
解析: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