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

甲拒绝发货的理由成立 丙无权要求损害赔偿

题目:2010年5月3日,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丙交付货物。乙于5月10日交付80%的货款50万元;5月11日,丙急需该批货物,告知甲交付货物,甲以乙未支付剩余货款为由拒绝发货,丙由此遭受损失。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解析:本题涉及的是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1)选项AB:债务人向第三人负有合同义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甲对乙的抗辩不得对抗第三人丙(2)选项CD:第三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而债务人不履行时,第三人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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