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题目:甲、乙、丙三人酒后无聊,看电视时发现本市工人体育场正在举行足球比赛,现场观众较多,便想出点名堂,搞搞玩头,其先后给电视台、110报警中心等多家单位打电话,宣称在工人体育场安放了一枚定时炸弹,一个小时后即将爆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电话后,急忙组织人员对现场观众进行疏散,电视台也将此消息现场转播,引起现场的观众极大恐慌,纷纷逃离体育场,秩序大乱,疏散中造成多名观众被挤伤,场内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球赛也被迫中断,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甲、乙、丙的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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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乙在机场排队办登机牌,将行李车放在一边。乙排到柜台时距自己的行李车约有20米远。甲被乙的行李车绊了一下险些摔倒,便高声问这车行李是谁的。见无人应答,以为是他人遗忘,就将车推走,将乙的行李据为己有。则甲的行为构成下列何种犯罪?
  • 盗窃罪

  • 解析:该行李车不应认为是乙遗忘或失控之物,故应构成盗窃。

  •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项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 D、甲乙酒后吵架,后发展到拳脚相加,不久,甲觉得体力不支,欲逃离,乙拿着刀紧追不舍,甲捡起一块石头朝乙仍去,正好打在乙的右眼上,致其右眼失明

  • 解析:《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 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是: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如果不 存在不法侵害行为,行为人有可能成立“假想防卫”。如本题A选项中的情形。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 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其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时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在不法侵害尚 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时,进行所谓“防卫”的,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前防卫,二是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任。本题B选项中甲的行为即属于事前防卫。3、具有防卫意识,即必须具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害的意图。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 起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给对方造成侵害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具有防卫意识,是滥用正当防卫的行为,因而是故意犯罪。相互斗殴,是指双 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的双方都具有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而没有防卫意识,故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成立聚众 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但是,在斗殴过程中或结束时,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因而也可能进行正当防卫。如本题D选项中甲的行为,因为甲已经停止斗 殴了,乙仍紧追不舍,甲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打伤乙,成立正当防卫。偶然防卫,是指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正巧符合了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4、针对不 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但如果在对不法侵害者进行防卫时又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可能是紧急避险、过失行为或意外事件等。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一方面要分析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另一方面,还要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性质与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后果,即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利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需要注意的是,制止精神病人的侵害行为 而致精神病人受损属于紧急避险,而不是正当防卫,因此,本题C选项中甲的行为是紧急避险。因此,本题的答案是D。

  • [多选题]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负刑事责任

    B、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单位的个人私分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 解析:《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可以成立单位犯罪。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单位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B选项也是正确的。上述解释的第1条规定,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中写明,符合我国法人资格条件的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我国《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单位犯罪要求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故D选项是不正确的。《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有少量条文对单位犯罪只规定了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单位不适用刑罚,如《刑法》第161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此,C选项不正确。故本题答案是AB。

  • [单选题]房客许某因生意亏损,无力交纳房租,房东施某多次向其催讨。许某无奈,提出用其所有的假币1万元抵欠房东的房租3千元。房东施某贪图便宜,见有利可图,同意了许某的建议,还同意许某以后均用这种方式交纳房租。则下列关于许某和施某行为的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 B、许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施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 解析:《刑法》第171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题中许某向房东提出用假币支付房租,其性质是用假币抵债。许某用1万元假币抵偿房东的3千元房租,相当于是房东用三千元真币购买1万元假币。由于两者都对许某的1万元是假币这一事实性质肚明,因此在抵债过程中不存在欺诈。是否存在欺诈是买卖假币罪与使用假币罪的界限所在。若假币持有者在明知自己持有的是假币的情况下,像使用真币一样使用假币,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使用假币罪。因此在本题中双方的一假币抵真币的行为构成的是买卖假币罪,B为正确选项。

  • [单选题]甲身上携带有刚赢回来的巨额赌资,走到一偏僻的小巷时遇到乙抢劫,甲顺手拿起靠在墙边的一木棍朝乙打去,造成乙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D、甲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 解析:《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条件是: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其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时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3、防卫目的正当,即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这也是本题解题的关键所在。甲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非法所得赌资而对乙造成侵害,属于防卫目的不正当,不成立正当防卫。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一方面要分析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另一方面,还要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性质与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即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利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因此,本题中,甲防卫目的不当,其行为不能成立正当防卫,而属于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本题答案是D。

  • [单选题]A国人甲在B国对外出旅游的我国公民乙实施抢劫犯罪,我国可以对甲的犯罪行使刑事管辖权,其根据的原则是()
  • 保护原则


  • [单选题]甲某为招揽顾客,购得罂粟壳6.5公斤,连续一个多月将罂粟壳混入其他佐料一起烧制烤鸭,在其开设的烤鸭店内出售。累计使用罂粟壳约1公斤,出售带毒烤鸭5000余只。甲某的行为()
  • 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


  • [单选题]某县政府副县长甲某因作风问题被下属乙某揭发,受到党纪处分,于是对乙某怀恨在心,意图报复。2004年6月,甲某在乙某的住宅小区大量张贴写有乙某嫖娼的小字报,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乙妻于是与乙某离婚,乙某受不了风言风语,服毒自杀后被抢救过来。同年12月,甲某又向公安机关举报,捏造乙某在外嫖宿幼妓,结果乙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后无罪释放。则甲某的行为构成()
  • 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


  • [多选题]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进行。
  • 公安机关

    未成年人的住所

    未成年人的单位、学校

    其他适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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