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题目: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解析:《民事调解规定》,在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由此,A项正确。根据《民事调解规定》,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第二,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由此,B项正确。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由此,C项表述错误。《民事调解规定》第19条规定: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后,对方当事人又要求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由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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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以下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指定管辖的规定?
  •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本人成为民事诉讼被告,法院审判委员会认为在其他法院审理比较适宜,遂请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铁岭市人民法院遭洪水侵袭无法正常办公,遂请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人民法院为一桩巨额经济纠纷争抢不休,互不让步,遂请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都不认为自己有权管辖一起民事纠纷,遂请示最高人民法院

  •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A和B就是所谓"特殊原因"的两种典型情况,而C和D则是法院之间管辖权纠纷的两大类型。

  • [多选题]周某深夜下班回家途中,发现一女子卧于地上,呕吐不止,周某遂打车将女子送到最近的医院急诊,花去医药费1000元,送医院的途中女子呕吐到周某的身上,弄脏了周某的羊绒大衣,周某花去干洗费100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女子应向周某支付1000元医药费

    女子没有义务向周某支付报酬

  • 解析:周某没有救助女子的义务,但是为了救助该女子,将该女子送入医院急诊,周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女子并未受益,所以不构成不当得利。周某救助女子时直接支出1000元医药费,应由女子承担,所以B选项正确。周某在救助中受到的损失,即支付的干洗费应由女子承担,所以C选项不正确。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只能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不能要求本人支付报酬,所以D选项正确。

  • [多选题]应出版社约稿,崔雪创作完成一部儿童题材小说《森林之歌》。为吸引儿童阅读,增添小说离奇色彩,作者使用笔名"吹雪",特意将小说中的狗熊写成三只腿的动物。出版社编辑在核稿和编辑过程中,认为作者有笔误,直接将"吹雪"改为"崔雪"、将狗熊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出版社将《森林之歌》批发给书店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 解析:首先,选项A考查了修改权。所谓修改权是指作者依法所享有的自己或授权他人修改其创作的作品的权利。修改,通常是对已完成的作品形式进行改变的行为,既包括由于作者思想观点和情感倾向的改变而导致的对作品形式的改变,也包括在思想与情感不变的前提下对纯表现形式的改变,还包括局部的或全部的修改。《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本题中作者为吸引儿童阅读,增添小说离奇色彩,特意将小说中的狗熊写成三只腿的动物,而出版社在未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狗熊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并不是校对文字意义上的修改,而是修改了作品的表现形式,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故选项A是正确的。其次,选项B考查了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是一项著作人身权。《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本题中,出版社擅自将狗熊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改变了原作者将其描述为三只腿的动物的这一特别表现形式,尤其是儿童作品,使小说失去了本应有的离奇色彩,已构成对作品的实质修改,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故选项B是正确的。再次,选项C考查的是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任何一项都不得侵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本题中,作者有权利使用"吹雪"这一笔名,但出版社擅自将作者的署名方式加以更改,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故选项C是正确的。最后,选项D考查了发行权。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本题中,崔雪是应出版社约稿创作,其已将发行权许可给出版社,出版社享有合法出版发行的权利,出版社将《森林之歌》批发给书店销售,也是出版发行应有之义。而书店从出版社批发该书进行销售是正常的销售行为,根据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理,著作权人不能再控制正常流通领域的作品。所谓权利穷竭原则又称权利耗尽、权利用尽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上一个特有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权利穷竭原则目的是使知识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以后,作为产品的物权所有人,有权再使用、销售该物品。故选项D中,因著作权人的权利已经用尽,书店未侵犯其发行权,据此选项D是错误的。

  • [多选题]关于协议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可以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 解析:考查协议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故A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故B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2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3条规定:"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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