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A、甲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C、丙涉嫌盗窃罪,在讯问中丙乘办案民警不备用头撞墙以逃避侦查; D、丁是持刀抢劫的犯罪嫌疑人。
题目:下列那些犯罪嫌疑人不适用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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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被告人刘某,男,30岁,1993年4月7日晚,刘某翻墙进入某研究所录像室,准备盗窃该所刚购进的一台飞利浦大彩电。被告人刚走近电视机,就被值班人员王某和朱某发觉。在追逐中,刘某的风衣被王某扯下丢弃在现场。刘某跑回家后,恐怕自己的风衣会作为罪证,于是手持木棍返回作案现场,寻找风衣,寻找之中,又被王某和朱某发现,刘某便用木棍将王某、朱某打成重伤,并逼他们交出风衣。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可以不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继续审理本案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人民法院对级别管辖的处理问题。参见《刑诉解释》第4条规定。
[单选题]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问题。
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的一些问题。【解析】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而不是应当调解,A项错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D项错误。
[多选题]郑某与刘某是同事,某日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动手,郑某将刘某打伤。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对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问题。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多选题]在《刑事诉讼法》中,审判监督程序和第二审程序都涉及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二者都可以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
B、二者都是由提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
解析:第二审程序中的抗诉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的权力,A项说法错误。在审判监督程序中,一般只能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的除外),因此B项说法错误。在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都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C项说法正确。不过,在指令抗诉这一点上,两者还是略有不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3条第2款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可见,在第二审程序中,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起抗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被限定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8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可见,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并不像第二审程序那样被限定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只要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即可,并不限于上一级检察院。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抗诉的理由都是判决、裁定确有错误,D项说法正确。
[单选题]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予以考察。
C、公安机关
[单选题]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