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甲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甲将房顶出租给乙侵犯了房屋各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 本案应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处理

题目:甲为一房产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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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 张三将李四让其代为保管的电视机赠与给不知情的王五

  • 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原始取得。选项 B 不能善意取得。选项 B 不符合善意取得“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不构成善意取得。【该题针对“所有权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 [单选题]对于区分建筑物所有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专有部分所占比例分担


  • [多选题]下列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有()
  • 城市的土地

    水流

    海域


  • [单选题]某中学为修缮教育设施向银行借款,银行要求该学校提供担保,学校以自有财产向银行设立抵押,以下财产可以抵押的有()。
  • 该学校的小汽车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抵押的财产范围。根据规定,如果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共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所以C选项可以设定抵押。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所以D选项错误。

  • [单选题]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各自所占的份额均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丙主张将此房内部进行豪华装修,甲表示赞同,但乙反对,经查,甲、乙、丙之前对此情形并没有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因甲和丙的所占份额部分已经达到了2/3以上,因此甲和丙可以进行装修

  • 解析:根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甲、乙、丙三人的关系是按份共有,并且同意的份额已经达到了2/3以上,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

  • [多选题]宏大开发商正在合法建造一栋房屋。2014年5月20日,王某与宏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7月1日,王某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14年9月15日该房屋建造完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宏大开发商与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预告登记期间,未经王某同意,宏大开发商不得处分该房屋

    宏大开发商与王某应在2014年12月15日之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失效

  • 解析:(1)选项B:王某与宏大开发商进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进行“预告”登记后并未取得所有权;(2)选项D: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多选题]王一、王二、王三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份额,三方无其他约定。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王一主张对此房屋进行重大修缮,王二表示赞同,但王三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王一、王二不得修缮

    王一、王二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修缮

    若王一、王二坚持修缮,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 解析: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三方无约定,王一、王二的比例占到了2/3,可以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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