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甲市A区与B区法院
题目:根据下列内容,回答{TSE}题。2012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张林向家住甲市B区的刘兴借了7000元,言明于2013年2月之前偿还。但到期后,张林一直没有还钱。2013年3月,刘兴到张林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张林因所牵藏獒易受惊,遂对刘兴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刘兴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藏獒受惊,扑向刘兴并将其咬伤。刘兴治伤花费9000元。 刘兴起诉要求张林返还欠款7000元、支付医药费9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张林书写的借条、其向张林转账7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张林称,其向刘兴借款是事实,但在2013年1月卖给刘兴一幅价值7000元的字画,说好用字画的货款清偿借款。当时刘兴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张林,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张林还称,刘兴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刘兴自己承担。对此,张林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刘兴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张林认为,刘兴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TS}以下关于张林与刘兴之间欠款的诉讼管辖,正确的是( )。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因此,刘兴与张林之间欠款案件不属于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A项错误。该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以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被告人张林住所地为甲市A区,甲市B区为合同履行地,所以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对张林与刘兴之间的欠款诉讼管辖,B项正确。该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显然,刘兴与张林之间欠款的诉讼案件既不属于甲市A区法院专属管辖范围,也不属于甲市B区法院专属管辖范围,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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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蹦极运动员从高处跳下,弹性绳被拉展前做自由落体运动,被拉展后在弹性绳的缓冲作用下,下落到一定高度后速度减为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弹性绳拉展后运动员先处于失重状态,后处于超重状态
解析:在弹性绳被拉展后,开始是速度增大,做加速运动,在这个阶段加速度向下,处于失重状态,在速度达到最大后,开始做减速运动,一直到速度为零,然后弹性绳收缩,人向上运动,在这个阶段加速度向上,人处于超重状态。
[单选题]如今各地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有的地方看不到自己的优势,__________,无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的地方只盯着别人,__________,以致出现同质化恶性竞争。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舍本逐末 亦步亦趋
解析:【答案】B。解析:第一空中,“目光短浅”形容缺乏远见;“缘木求鱼”比喻方法不对,徒劳无功。这两个词语均无法体现“看不到自己的优势”的问题。“舍本逐末”与“舍本求末”的“本”与“自己的优势”相对应,符合句意。排除A、C两项。第二空中,与“只盯着别人”、“同质化恶性竞争”相对应。此处所填词语应含有追随、模仿别人的意思。“亦步亦趋”形容处处模仿或一味地追随他人;“邯郸学步”比喻机械地照搬模仿。反而把自己原有的技能忘却了。句中并没有体现“把自己原有的技能忘却”的意思,排除D。故本题答案为B。
[单选题]张、王、李、赵四人进入乒乓球的半决赛。甲、乙、丙、丁四位教练对半决赛结果有如下预测: 甲:小张未进决赛,除非小李进决赛。 乙:小张进决赛,小李未进决赛。 丙:如果小王进决赛,则小赵未进决赛。 丁:小王和小李都未进决赛。 如果四位教练的预测只有一个不对,则以下哪项一定为真?
丙的预测对.小王未进决赛
解析:甲相当于“只有小李进决赛,小张才进决赛”,即“如果小张进决赛,那么小李进决赛”,与乙是矛盾命题,故一真一假。由题干“只有一个不对”得,丙和丁是对的,则小王和小李都未进决赛。无法确定甲和乙的对错。对比选项,故答案选C。
[单选题]某加工企业规定起薪1200元/月,若当月考核合格则有800元奖金。合格标准为良品率达到95%且每月至少加工950件合格品。企业还规定,每加工一个不合格品扣2元。若某员工3个月共加工了2790件合格品,且其总的良品率为93%。则他三个月最多可以赚多少钱?
4780元
解析:【答案】D。解析:总的良品率为93%,则他共加工了2790÷93%=3000件,不合格的占210件,被扣2x210=420元。2790<950×3,故至少有一个月未达到950件。最好的情况是两个月均达到950件,且这两个月每月的不合格品少于50件以满足良品率达到95%。这样他最多能赚2000+2000+1200-420=4780元。
[单选题]中国中古政治制度有秦汉与隋唐两大典型,其组织与运用截然不同,然秦汉型如何一变为隋唐型,则由魏晋南北朝三百数十年间政治社会情势之积渐演变有以致之,非出某一人物之特意革创者。故魏晋南北朝时代之制度,其本身虽不成一典型,然欲观秦汉制度如何没落,隋唐制度如何新生,则必当于此一纷乱时代求之。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研究魏晋南北朝历史的意义重大
解析:研究魏晋南北朝历史的意义重大
[单选题]法律并不只是解决纠纷的手段,它也是传达意义的符号。换言之,法律是安排社会生活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具和手段,也是特定人群价值追求的某种显现,归根到底,法律是人创造出来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技术手段”,人对于世界的反应最终必须借助于文化这一中介。 这段文字主要讨论的是( )。
法律的根本精神
解析:本文段的内容不太容易理解,考生可以从语句的结构入手进行分析。将文段简化后成为法律并不只是……它也是……法律是……也是……归根到底……”通过这些连词可以发现,“它也是”··也是”和”归根到底”后面的句子才是文段想要强调的重点。而从“传达意义的符号”“特定人群价值追求的某种显现”可知,作者想要强调的并不是法律的基本功能或绝对作用,而是在强调法律在抽象层面上的意义。而关于法律的最高价值,文段中并没有提及。结合最后一句-。人对于世界的反应最终必须借助于文化这一中介“可知,文段是在围绕法律的根本精神进行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