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合同 扶养

题目:我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应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法院地法是重要的系属公式,主要用来解决程序性问题,但也可以处理某些实体性问题。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哪些涉外案件适用法院地法?()
  • 在公海捕鱼的E国公民F所驾驶的渔船,被中国某民用航空公司从中国飞往澳大利亚的客机在飞越公海时的某一坠落物砸伤,F在中国对该航空公司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甲国公民艾伦为与中国公民刘某离婚,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 解析:A正确,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89条第2款规定:"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B对,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C正确,依《海商法》的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法院地法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因此,受诉的我国法院并不能必然将我国法律作为解决诉讼时效问题的准据法,而应该依据冲突规范指引的准据法来确定,D错

  • [单选题]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为地法这一系属公式?()
  • 案件受理地法


  • [单选题]巴西公民汉森(男)在中国投资期间于2000年2月认识中国公民王赛男(女),后携王赛男至巴拉圭结婚并定居巴拿马,2003年1月,汉森又另有新欢,要与王赛男离婚,汉森与王赛男协商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那么我国法院应以哪一国法为准据法?()
  • 中国


  • [多选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主要解决途径是()
  • 通过制定统一实体法直接调整

    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


  • [多选题]中国公民王某(20岁)定居于丹麦,与国内彭某是大学同学。彭某与王某订立一份购买纸张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彭某多次催货,王某均未作答复。彭某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王某称丹麦法律规定25岁为成年,所以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王某与彭某之间的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如果合同是在中国境内订立则适用我国法律,认定王某有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合同是在丹麦订立,可以适用丹麦法律,认定王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题库 导论题库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题库 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题库 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题库 经济法题库 国际法题库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题库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题库 国家机构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