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A、石某并未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故不构成犯罪 B、石某构成擅自运用客户资金、财产罪 C、石某并没从事证券交易,所以不构成犯罪
题目:在县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工作的石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动用拨给农村社保项目的资金5万元从事期货交易,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6个帐户之间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多次,不当地影响了期货交易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解析:违规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这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罪名。石某擅自动用拨给农村社保项目的资金5万元的行为构成本罪。刑法第182条规定,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情节严重,石某必然同时构成该罪。选项D是正确的。所以ABC都是错误的,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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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消防队员甲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担心被大火毁容,逃离火灾现场。甲的行为
不能成立紧急避险
解析: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消防队员属于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适用紧急避险的规定。
[多选题]单某想组织盲人石某和他的女儿(1997年出生)参加乞讨,石某不从,单某便说,如果你不听我的,我就杀了你孩子,于是石某父女都参加了乞讨,单某自己也随同进行乞讨,并从石某父女乞讨所得中提成了一部分钱款。对于他们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石某构成犯罪,石某的女儿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故不构成犯罪
B、单某构成抢劫罪,因为是通过胁迫并利用石某父女为手段去获取财物
C、单某不构成犯罪
解析:刑法第262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组织乞讨罪。单某胁迫石某父女并组织他们进行乞讨,构成组织乞讨罪,故C错,D对。抢劫罪是以暴力手段直接取得被害人财物,单某的行为不是抢劫行为,B错。需注意的是,本罪处罚的是乞讨的组织者,被组织的乞讨者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组织者既组织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乞讨,自己也进行乞讨活动,则仍然应当以本罪定罪处罚。故A错。
[单选题]史某是某市财政局副局长,为了帮助其儿子开办饭店的生意,史某挪用财政局公款2万元作为饭店的启动资金,2个月后饭店营利,史某收回2万元启动资金并使之归还财政局。紧接着,史某又挪用了一笔优抚款项6千元,用做个人使用。对于史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史某挪用2万元作为饭店启动资金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解析: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史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很明显,其挪用2万元公款作为饭店资金的行为和挪用优抚款物的行为都是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只有C项正确。这里要注意,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在于目的和用途不同。挪用公款罪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为目的,即挪作私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将特定款物挪作他用。本题史某的行为是将优抚款项挪作私用,没有侵犯国家对特定款物专款专用、专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而构成挪用公款罪,而且要从重处罚。
[单选题]A家祖传房屋的墙体内有3根金条,但是A对此并不知情。某日,A家安装空调,工人B在墙上打孔时发现该财物,即偷偷将其装入自己的口袋带走。B构成()
诈骗罪
[单选题]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
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