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题目:某破产企业有14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为500万,由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和解协议。下列()情形不能通过。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方式。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和解协议的通过没有表决权。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债权人会议研究的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本题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2位,过半数即大于6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是1500万-500万=1000万,三分之二以上即大于等于1000万×2/3。本题中,选项D人数和债权额都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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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不包括()。
  • 通过和解协议

  • 解析:本题考核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的表决权。有特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不享有对和解协议草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权。

  • [多选题]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变更行政许可属于被许可人的权利,被许可人可以随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变更要求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实施的申请与受理程序。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事项,不能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机关作出的无论是受理还是不受理的决定,都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许可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没有例外情况。所以选项D错误。

  • [多选题]甲、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

    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

    自甲提存之日起,甲的交付义务归于消灭

  • 解析:本题考核提存。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所以选项D错误。

  • [多选题]一公司为股份制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下列主体中()有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 股东大会

    股东代表大会

    董事会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的确定。股份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 [多选题]川南商业公司与川北开发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南北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公司出资1300万元,其中非货币出资包括不动产900万元,机器设备100万元。川北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中只有100万元是货币出资。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公司股份每股1元。在2010年5月1日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结束后,公司办理了设立登记。张某任公司的董事长,刘某任公司的副董事长。2011年公司税后利润是1500万元,公司尚有前一年未弥补的亏损200万元。2012年3月,为了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准备与岭南公司合并,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就合并的相关问题,公司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某召集。张某于2012年3月10日电话通知各股东于3月20日到公司参加会议。股东大会作出同意公司合并的决定,只有股东徐某表示不同意合并,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股东大会经过决议,同意由公司收购徐某的股份。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 解析:1.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的,应当由发起人至少认购公司股份总额35%的股份,采用募集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所以公司注册资本要一次缴足,不存在首次出资问题。两公司出资为(1500万元+1300万元)=2800万元,每股1元,则认购股份为2800万股。2800万÷35%=8000万元。2.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职权。选项B、C都不属于创立大会的职权。3.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所以选项C错误。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所以选项D错误。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所以选项E错误。4.本题考核公司收益分配制度。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所以选项A错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 [多选题]张某为甲市地税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09年3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2009年至2011年两年间少缴营业税230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10万元。侦查机关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 解析:1.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本案中少缴营业税230万元,远超过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认定标准,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如果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纳税人财物,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以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2.本题考核拘留及侦查措施。询问应当个别进行。所以选项B错误。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选项C错误。3.本题考核其他辩护人的权利。选项C、D属于辩护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选项E须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4.本题考核逃税罪。逃税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所以选项B错误。所以选项C抬高了起刑数额,选项D缺少条件。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就构成逃税罪。所以选项E错误。

  • [多选题]下列关于原物与孳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存款利息是法定孳息

    母牛生下的小牛是天然孳息

    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 解析:转让原物时,孳息收取权一并转移,所以选项E错误。

  • [多选题]甲公司(位于A市甲区)租用乙公司(位于B市丁区)的一辆东风牌轻型卡车,用于货物运输。租赁费用3万元,租期3年,双方没有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租赁期间,由于甲公司的司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害。甲公司与某修理厂(位于A市乙区)于该市丙区订立了一份汽车修理合同,约定修理费5000元,汽车修理完毕后该企业领取汽车时支付。后来,汽车在该修理厂位于该市丁区的一个修理点修理完毕。该企业前去领取汽车时,称其资金困难,过1个月再支付修理费。但修理厂不同意,并不让该企业取走汽车。过1个月后,该企业仍未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根据《合同法》理论,下列关于租赁合同说法正确是的()。
  • 3年期满,甲公司继续使用该车,乙公司没有要求甲公司返还汽车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3年期满,甲公司继续使用该车,乙公司没有要求甲公司返还汽车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乙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年期满,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约定续订合同3年,但乙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期限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选项C正确。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E正确。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选项D错误。

  • [多选题]某市请进行安全大检查,该市工商局的两名执法人员身着便装进入一个饭店(合伙企业),在未向饭店工作人员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店各处进行检查。检查后认为该店安全不达标,口头作出罚款1000元的罚款处罚,并且要求执行合伙事务的张某当场缴纳罚款。张某向执法人员询问罚款的理由和依据,执法人员说理由和依据可以在缴纳罚款后到工商局去问,并不再听张某申辩。张某虽然不服,但是迫于无奈还是缴纳了罚款。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本案的行政相对人要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逾期未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证据和受理。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被告应当承担证明原告超期起诉的举证责任。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不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的,应当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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