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E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地役权 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设定抵押 买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
题目:下列选项中,权利人的物权在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的物权变动立法。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 A 正确。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 B 正确。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选项 C 正确。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所以选项 D 错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选项 E 正确。【该题针对“我国的物权变动立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王某因长期出国工作,将所藏的一幅名人字画交给好友李某保管。李某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访的客人也都以为这幅字画是李某的。后李母生病,需用钱动手术,李某四处筹钱未果,遂将该字画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并不知情的张某。王某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张某家中,便向张某索要。对本案的认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该幅字画应归张某所有
李某应赔偿王某的损失
解析:本题考核无权处分和动产的善意取得。李某只是该幅字画的保管人,其无权处分该幅字画,但张某购买该幅字画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因此,该幅字画应归张某所有。王某所受的损失,应由李某赔偿。
[单选题]甲购买了乙公司开发的江南小区中的商品房,乙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一个车位。但甲入住后,该小区地面部分由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和地下的车位都销售一空,甲的车没有车位可供停车,为此与乙公司发生纠纷。经查实,已出售的车位中有一半人不是该小区的业主。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有权请求乙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所以选项 A 说法错误。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选项 B.C 说法正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选项 D 说法正确。【该题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选题]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15
解析:本题考核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多选题]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登记的生效时间以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时间为准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是按件收费
解析:本题考试不动产物权登记。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多选题]甲租用乙的一辆自行车,后甲将该自行车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了善意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丙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乙无权追回该自行车
解析: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法定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本题中,丙为善意的受让人,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因此可以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
[多选题]甲将其面值5万元的国库券为乙提供担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这种担保属于权利质押
甲应将该国库券凭证交债权人占有
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解析:根据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单选题]某中学为修缮教育设施向银行借款,银行要求该学校提供担保,学校以自有财产向银行设立抵押,以下财产可以抵押的是()。
该学校的小汽车
解析:根据规定,如果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共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所以C选项可以设定抵押。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所以D选项错误。
[单选题]甲公司因资金紧张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以自己的小轿车设定抵押,该轿车市场价为50万元。丙公司与丁公司为该债权提供保证。借款到期后,鉴于与甲公司一直以来合作愉快,乙公司决定放弃对甲公司小轿车的抵押权。后乙公司要求丙公司与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丙、丁公司应承担50万元的保证责任
解析:(1)选项ABC:主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2)选项D: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法律不作禁止。为了防止抵押权人通过放弃抵押权,将本应由“主债务人”自己承担的责任转嫁于其他担保人,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